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市醫保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3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簽訂協議,同時做好協議簽訂的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有關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相關要求,參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和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9號)執行。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