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文件》(GH-HD2022-2)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執行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5號)的相關要求,廣州醫用耗材采購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廣州平臺”)已在系統內公布了相關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現就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三年相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中選品種(包括第三年度增補產品)。
二、采購周期
第三采購年自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三、設置配送關系
請所有參與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三年的中選產品生產(代理)企業,盡快登錄廣州平臺在交易結算模塊對中選產品設置配送關系(協議類型選擇: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接續)。
上一采購周期已設置好配送關系的無需重復操作,需要更換配送企業的,請盡快撤廢舊配送協議,按要求設置新配送關系。中選企業選定的相關配送企業請于2025年1月25日前登錄廣州平臺操作確認配送關系。
四、簽訂采購協議
(一)上一采購周期的所有合同明細將于2025年1月31日晚24時凍結,2月1日0時起執行醫療機構第三年新簽訂采購合同的協議量。
(二)已申報約定量的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1月31日前登錄廣州平臺與報量中選企業簽訂第三采購年的相關采購合同。第二采購年已簽訂的可繼續沿用原合同,重新添加合同明細即可采購。
五、非中選產品調價
已在廣州平臺掛網的所有同類非中選產品將于1月31日0時調價;企業對產品調價有異議或不接受調價的,請通過“救濟渠道”模塊發起咨詢反饋。
六、其它事項
(一)中選企業按保障供應原則,與相關報量的醫療機構提前做好溝通,做好備貨、供貨等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第三年順利推進實施。
(二)中選企業要全面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質量要求,保障中選品種質量。
(三)各單位在采購過程中如有異議,請通過“救濟渠道”模塊發起咨詢反饋。
(四)企業如有疑問,可咨詢電話020-28866405(工作時間)。
特此通知。
?????????????????????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