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實施醫保基金直接結算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藥貨款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8/04
歷史中標
正文:
湘醫保發〔2023〕36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在長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2021〕3號)精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醫藥流通成本,提高供應保障能力。經研究,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由醫保基金直接結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醫保招采系統”)采購的國家、省際聯盟、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產品貨款(以下簡稱“醫藥貨款”),均應納入醫保基金直接結算范圍。不屬于集中帶量采購的醫藥貨款仍由醫療機構按規定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已全面開展醫保基金直接結算醫藥貨款試點的地區除外)。
??二、結算原則
??(一)屬地管理,分級結算。醫藥貨款實行屬地管理分級結算。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以下簡稱“醫藥企業”)向開展業務的醫療機構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提供銀行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藥結算貨款。省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長沙城區部省屬醫療機構的醫藥貨款醫保基金直接結算工作,各市州、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屬地醫療機構的醫藥貨款醫保基金直接結算工作。
??(二)統一流程,陽光結算。各醫療機構在醫保招采系統采購的集采醫藥貨款,按月由醫保經辦機構通過醫保招采系統“醫藥貨款結算管理”直接與醫藥企業進行結算,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撥付。
??(三)協議管理,厘清責任。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與醫療機構書面簽訂《醫藥貨款委托結算協議》(見附件1)并上傳至醫保招采系統。
??三、結算流程
??(一)數據上傳。醫藥企業根據與醫療機構實際采購配送的訂單信息,按要求及時填報有關信息,上傳交易票據,票據相關信息(包括生產廠家、產品名稱、產品注冊證號、配送企業、規格型號、生產批號、發票號、數量、單價等)應與系統數據相一致,作為各醫療機構審核、結算工作依據。
??(二)票據審核。醫療機構根據實際采購明細清單,認真核對產品入庫數量、采購價格和應付貨款。應自驗收入庫起5個工作日內在招采系統上進行入庫確認或補錄工作,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數據及相關票據審核確認工作,對有異議的票據及時退回并將情況反饋給醫藥企業。
??(三)對賬復核。醫保經辦機構每月8日前(遇節假日順延,下同)根據醫療機構審核結果,通過醫保招采系統生成上月結算對賬報表。醫療機構于每月15日前在醫保招采系統上對結算對賬報表進行復核,復核確認的結算數據為同意支付的結算數據,未及時確認的,系統默認同意支付;復核有異議的結算數據,醫療機構填寫異議原因后退回醫藥企業,醫藥企業處理后于次月8日前按下一個結算周期發起申請。醫藥企業于每月20日之前在醫保招采系統上核對確認醫療機構復核數據,逾期未確認的,系統默認確認;醫藥企業對醫療機構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符合要求的相關醫療機構結算數據將納入下一個結算周期。每月20日起,經辦機構通過醫保招采系統將經醫療機構確認同意支付、醫藥企業復核確認的醫藥貨款數據生成結算支付單(含明細),并將支付數據推送到當地醫保財務結算、核心經辦業務系統。
??(四)貨款撥付。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醫保招采系統生成的醫藥貨款結算支付單,每月底前通過醫保基金支出戶及時向醫藥企業支付醫藥貨款,并從對應醫療機構下月的醫保結算費用中抵扣。遇節假日或不可抗因素需調整結算時間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醫藥貨款是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統籌協調,認真落實責任。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經辦流程,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做實做細。
??(二)落實崗位職責。醫藥貨款直接結算工作任務重、要求高、業務新,各有關單位要專門配備工作作風細致、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具體負責。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各醫療機構要完善醫藥采購貨款管理相關制度,分別設置計劃采購、驗收入庫、票據核對等崗位,做到流程明確,責任到人。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按照結算要求,完善業務操作流程,認真做好醫藥貨款結算工作。醫藥貨款撥付實行業務部門經辦人員初審、業務部門負責人復審、財務部門復核、經辦機構負責人審批撥付的四級審批制度。
??(三)明確任務分工。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增強改革定力,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各醫藥企業應當保障藥品、醫用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及時簽訂購銷協議,按協議要求保障供應、配送到位;要實現信息系統與醫保招采系統的對接,及時準確提交結算數據。各醫療機構要及時驗收入庫、完成票據審核及醫藥貨款撥付數據復核確認工作,并將醫保基金結算款不足以抵扣醫藥貨款的部分按要求及時足額補齊。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嚴把程序關,按時完成醫保信息系統改造,確保及時支付醫藥貨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支付醫保基金。各地醫保、財政、衛生健康部門要認真落實醫保基金總額預付制度,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運行;要加強監督管理,及時分析和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結算工作精準高效。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定期評估各地政策執行情況和工作進展,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工作穩步實施。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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