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保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藥械貨款有關工作的通知》的 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5/08/27
歷史中標
正文:
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指導全市藥械貨款直接結算工作,確保藥品、醫用耗材貨款及時結算,賦能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 號)、《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 號)、《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完善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和執行工作機制的通知》(醫保發〔2024〕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醫保局制定了《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保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藥械貨款有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5〕31號)(以下簡稱《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括實施范圍、主要措施、結算監督等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主要明確了結算范圍、醫療機構范圍及醫藥企業范圍。
(二)實行協議管理。主要明確了醫保經辦機構受醫療機構
委托代為結算相關產品貨款。
(三)明確工作節點。主要明確了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及醫保經辦機構等在下單、配送、收貨、結算等節點的責任及工作時限。
(四)明確資金來源。主要明確了醫療機構按醫保結算等級分別從職工醫保或者居民醫保抵扣,醫保經辦機構按時歸集貨款。
(五)強化監測管理。主要明確了相關單位內部監督及外部監測的職責。
三、其他說明事項
《通知》自2025年9月15日起執行,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不再執行集采預付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和我市政策發生變化,按新的規定執行。未盡事宜適時補充。
游客
通過綠色通道自主申報的產品 創新類或醫療機構繼續產品 方式的業務電話是多少
重慶通過綠色通道自主申報的產品和創新耗材 申請辦理要求和流程是什么
通過綠色通道自主申報審核通過的產品價格是有要求嗎
能夠進行綠色通道快速審核的產品認定標準是哪些
重慶能催審的產品范圍具體是哪些類別
重慶能催審的產品范圍有哪些
重慶像手套類國家不賦碼的產品還可以申報嗎?
重慶產品暫停(禁用)原因查看操作路徑:
重慶新平臺已經過期的合同都查不到了,是會自動取消嗎,記錄也查不到了
重慶配送設置,按片區分配,不寫委托的醫院名稱,相當于改配送企業用于對應整個片區配送資格 是嗎
重慶收費目錄里面產品顯示的是自費的產品,還需要申請可收費目錄嗎
重慶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如何維護醫保編碼
重慶體外診斷試劑產品,醫保代碼如何維護
重慶CA發票多久能發到郵箱
重慶的交易參考價是怎么來的
重慶低耗產品的交易參考價是所有醫院都能看見嗎
重慶醫院采購可以高于交易參考價嗎?
重慶申請退市的產品,如何解除合同?
重慶配送公司已響應訂單但未出庫,能否取消訂單?
重慶訂單是已出庫狀態,批次號和有效期能否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