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改辦,各公立醫療機構,各相關配送企業及供應商,市醫管中心及各縣(市)管理部:
??? 根據市醫改辦《關于開展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集中議價工作的通知》(明醫改辦〔2016〕4號)精神,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議價工作已于2月3日結束。現將《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入圍品規》予以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入圍品規》(詳見附件)。
二、自2016年3月1日起,各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照《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入圍品規》,通過三明市聯合限價采購信息平臺進行采購。第一批未入圍的品規,各公立醫療機構可以備案采購。
三、請各供應商自行選定配送企業(可直接在三明設立配送企業或委托三明有資質的配送企業配送),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報三明市醫管中心藥品配送結算科備案。
四、醫用耗材(試劑)的結算按照市醫改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全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藥品統一配送結算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14〕11號)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第一批)入圍品規
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