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宜居宜業宜游優質生活圈。
? 為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9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明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并且均由廣東省實施審批。廣東省人民政府將此監管創新發展舉措稱為“港澳藥械通”政策。
?指定醫療機構的實施范圍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等方式設置的醫療機構,且須經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確定;指定醫療機構提出臨床用藥用械申請,經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對其臨床需求進行評估并出具審核意見,最后由廣東省藥監局負責出具進口批復意見,符合條件的準予其進口使用。
?“港澳藥械通”政策打通了國際先進創新藥械快速進入內地臨床應用的通道,為大灣區居民的多種醫療需求提供了新的可能,提高來粵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就醫便利度,讓大灣區居民甚至全國人民同步享受到更高層次、更優質的醫療服務,促進大灣區內地醫藥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