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
??? 2023年度,市醫保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中央、市委關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3年工作要點》和明確的重要項目責任分工(滬法委﹝2023﹞2號)的工作要求,穩步推進本市法治醫保各項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與成效
(一)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持續強化政治統領
1.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
市醫保局黨政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學習,將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納入2023年局黨組中心組(含擴大)學習計劃。在今年的民法典宣傳月,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了民法典、立法法主要內容,并就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體會進行交流發言。在今年的憲法宣傳周,還邀請專家專題講授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學習,深入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
2.確保依法決策
市醫保局有效發揮局內部法治機構和外聘法律顧問的聯合作用,在年度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特殊問題處理、合同簽訂等方面,聽取法律專家意見,做到事前把控風險,避免矛盾。
3.細化法治考核
市醫保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開展年度述法。同時,把“法治上海建設”作為局系統各部門(單位)年度考核評價項目,并設置“依法行政”子項,進一步細化考核內容和工作要求,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積極推動醫保法治工作。
(二)夯實工作機制,開展立法調研和文件評估工作
1.成立工作小組,開展醫保地方立法調研
加強對地方醫療保障立法研究,積極申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調研項目。在系統內成立調研工作小組,召開醫療保障地方立法調研啟動會,按照調研計劃推進各項調研工作。邀請相關委辦局、各區醫療保障局參加立法調研座談會,聽取立法需求。赴部分區開展重點調研,聽取區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長護險機構、藥企的立法建議。邀請部分人大代表、高校學者進行立法論證。對兄弟省市的立法體例框架和內容進行研究。在充分調研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上海市醫療保障地方立法研究》。市人大對醫療保障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認可,將《醫療保障條例》列為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正式項目。
2.成立評估小組,做好規章和規范文件評估清理
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全面評估清理工作。醫保共涉及65件文件,其中,市政府規章4件,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局規范性文件55件。成立局評估清理工作小組,按照要求,會同局外聘法律顧問,完成規章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評估的逐件報告,局規范性文件評估的總體報告。
(三)全面部署落實醫保法治工作各項任務
1.做好立法內容研究工作。認真研究涉及醫保內容的立法項目,就《醫療保障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條例》《上海市稅費服務與征收保障辦法(草案)》等國家、本市立法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積極參與國家醫保局、市人大、市司法局召開的立法座談會。
2.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市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及時評估清理到期文件。加強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核,擴大聽取意見渠道,確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時,做好文件備案以及市政府文件管理平臺工作。
3.優化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上海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通知》,編制《上海市醫療保障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清單》,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中目錄管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定的工作要求。2023年,“調整上海市民生待遇標準(職工醫保待遇標準)”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列入局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已按要求完成。
4.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一是依法清理醫療保障領域證明事項,實現電子證照庫調用。二是開展行政執法調研,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實施《上海市醫療保障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明確依法不予處罰事項,規范不予處罰程序。三是結合主題調研,回應企業需求,聯合多部門出臺《上海市進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機制支持創新藥械發展的若干措施》,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鼓勵生物醫藥企業創新,推動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高地。
5.全面推進執法監督。一是創新案卷評查方式。采用混合樣本、隨機派卷、自我回避方式,對事先隨機抽取的市、區執法單位卷宗進行現場全面評查。邀請法官、教授、律師等專家參與點評,實現評查范圍和案件種類“全覆蓋”,案件質量和辦案能力“雙提升”。二是開展年度案例評選。市區執法單位積極報送典型案例,通過評審,形成年度醫保十大案例,報送參加上海市行政執法案例評選活動,其中5件入選市級指導案例。同時,向國家醫保局報送5件個人欺詐騙保販藥被判刑典型案例。三是開展執法標準化建設。制定《上海市醫療保障監督執法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扎實推進落實各項標準化工作任務。
6.落實執法“三項制度”要求。一是下發《關于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重點工作要求的通知》,推動各執法部門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二是做好行政執法基礎信息公示,根據執法人員變動情況,做好執法證件管理。強調行政執法人員依法“亮證”,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并按統一部署試行電子“亮證”。三是制定《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操作規范》,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推送行政處罰信息,并按照要求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四是實施上海市醫療保障領域“雙隨機、 一公開”監管,明確年度隨機抽查計劃。打破片區執法界限,加強市區聯合執法,實現執法人員“一體化”。精準規則篩選,落實全面覆蓋重點監管,實現執法對象“一體化”。五是加強法制審核隊伍建設,配足配強法核力量,切實實現審辦分離。進一步規范法制審核工作要求,細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操作規范,擴大審核范圍,優化審核流程。通過法制審核,對案件審核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轉變工作思路,“從解決一個問題,到解決一類問題”,對共性問題進行研究,制作法核工作提示。
7.開展黨員干部法治培訓。一是加強領導干部守法普法意識。根據國家和本市文件,制定《上海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實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制度的通知》,明確學習內容和學習要求、學習方式等。二是開展黨員干部法治教育培訓。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醫保系統處級領導干部、科級干部、法治干部、執法人員等培訓班,邀請專家教授作多項法治內容的專題授課。三是購買普法書籍《新時代黨員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匯編》,充分運用“上海干部在線學習城”等平臺,引導干部開展法治方面內容的自學。四是結合重要法律法規宣傳時點,組織開展《民法典》《信訪工作條例》等專題學習,邀請專家進行講解。五是組織開展“進法院、觀庭審、聽講評”活動,旁聽靜安區行政訴訟案件以及專業講評。
8.做好普法和政策宣傳。一是開展醫保宣傳月活動。4月,以“安全規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錢’”為主題,組織開展全市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9月,以“全民醫保手牽手 醫保護航心連心”為主題,組織開展基本醫保全民參保計劃集中宣傳活動。二是進一步豐富宣傳形式。包括召開新聞通氣會,圍繞政策出臺關鍵節點,及時準確做好重要醫保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組織開展“醫保醫企面對面”和政府開放系列活動。三是加強執法中普法。注重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宣講有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力爭變執法現場為普法第一現場。
二、存在的問題和挑戰??
(一)法治政府建設要求不斷提高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在督辦法治政府、法治上海各項重點任務的同時,更著重落實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機制的考核。比如,黨政主要負責人黨組會專題述法要求,市級重大行政決策報送數量,組織開展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要求等。同時,對各項工作的細化要求也不斷提高,需要行政機關切實全面把握法治要求,配足配強法治部門,才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本市醫保領域立法推進較慢
本市在法律規范層面尚未制定醫保領域的地方性法規,目前主要有三部地方政府規章。其中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兩部規章出臺時間較早,經評估,內容已經不符合醫療保障改革的要求。需要統籌構建本市醫保領域法律制度框架,加快推進制定地方性法規,及時修訂完善政府規章,為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支撐。
(三)醫保執法標準化建設尚需推進
《上海市醫療保障監督執法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已開始實施,市區執法部門完成主要項目立項、備案工作,準備在合理規范使用第三方服務、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綜合執法窗口服務、內部流程再造、視覺系統升級、執法效果評價等方面,扎實推進各項標準化工作任務落實,后續尚需根據績效目標推進執行力度。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積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醫療保障中心工作,加強法治引領,推動醫保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落細。
(一)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
組織開展法治學習,實施好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制度。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委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專題述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組織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專題述法工作。
(二)加快推進醫療保障領域立法
根據立法調研結果,《醫療保障條例》被列為五年立法規劃的正式項目,需要抓緊抓好條例的起草工作。下一步將按照年度正式項目開展各項工作,細化工作任務,圍繞本市需要通過立法深入推進的醫保重點工作,廣泛聽取意見,完成報送工作。
(三)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要求
深入學習《法治上海建設規劃(2021-2025年)》《上海法治社會建設規劃(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21-2025年)》三個規劃,深刻領會工作要求,推動醫保業務工作和法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實。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發揮法制部門在案件辦理工作中的協調作用,穩慎處理各類行政案件,推動行政爭議實質解決,確保行政爭議案件案結事了。
(四)切實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
開展局法律顧問續聘工作,繼續發揮法律顧問在法規規章草案起草、重大行政決策、法律文書或合同審核、規范執法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局公職律師年度考核等制度,推動公職律師參與行政處罰審核、行政爭議解決、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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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