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健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市直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寧德師范學院附屬寧德市醫院:
??現將《寧德市選拔引進培養醫療衛生人才操作細則(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寧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
??寧德市選拔引進培養醫療衛生人才操作細則
??(修訂版)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中關于“引進培養一批醫療衛生人才”的要求,制定操作細則如下:
??一、培養辦法和待遇
??1.引進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新引進的人員前5年,除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人員每人4000元/月,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職稱人員每人2000元/月,主治醫師每人1500元/月,具有本科學位或執業醫師資格人員每人1000元/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后(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人員每人5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職稱人員每人20萬元,主治醫師每人15萬元,具有本科學位或執業醫師資格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放)。
??3.面向引進人員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引進人員職稱給予特崗聘用,不占所在單位職數。對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再認定,開辟綠色通道,縮短辦理時限。
??4.對在鄉鎮服務滿3年的人員(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城區醫療衛生機構補充人員時予以優先考慮。
??5.引進的前3年,引進人員未在工作所在地購房的,用人單位可結合實際提供人才公寓,以租賃方式或提供住房補助,經費由用人單位自行統籌安排,費用標準不超過每人1500元/月。
??6.對在原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地財政給予適當增加生活補助。
??7.在寧德工作期間,可申請各類高層次人才認定和獎補。
??8.2022年12月1日起,市級三甲醫院在職人員學歷提升為醫學類博士研究生、其它醫療衛生機構在職人員學歷提升為醫學類碩士以上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并完成在職學歷更改(有學前申報的)且與原單位簽訂不少于8年服務合同的,同等享受市級引進醫療衛生人才生活補助政策(扣除在職學歷提升前已享受部分);對在職人員參加訪問學者項目,按訪學進修資助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9.本辦法中的補助條款與《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等我市有關政策重疊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二、引進培養對象及條件
??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引進的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從市外三級醫院、市級及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引進的在職在編具有主治醫師(含公共衛生系列主管醫師、衛生檢驗系列主管技師)及以上職稱,從事臨床、疾病預防控制一線工作的醫務人員;
??2.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引進的符合當年度《寧德市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醫學類專業全日制博士、碩士;
??3.從市外新引進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安排到縣級及以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4.新引進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全科醫學、精神醫學、預防醫學、兒科學專業本科學歷全日制畢業生(安排到縣級及以下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其中,精神醫學專業范圍可擴大至市級專科醫院);
??5.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引進的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專業全日制本科醫學類畢業生,其中三級醫院引進的畢業生指公辦高校和公辦高校中非獨立二級學院的畢業生,三級綜合性醫院引進的畢業生指西醫類高等院校相關專業的畢業生。
??以上引進培養對象不包括寧德市轄區內在編人員。畢業滿3年的全日制畢業生,近3年必須都在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市級及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臨床、疾病預防控制一線工作。具有主治醫師(含公共衛生系列主管醫師、衛生檢驗系列主管技師)及以上職稱人員引進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其他人員引進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新引進的本科畢業生須在當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位;碩士、博士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位。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承諾在寧德工作時間不少于8年(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
??三、申報材料
??申報人需通過“寧德市智慧人才服務平臺”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寧德市引進緊缺急需人才政策補貼申報表》;
??2.符合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任職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或衛生系列檢驗師(中級)資格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事業單位人員登記表等,以上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3.用人單位聘用合同,并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人本人簽字的工作時間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5.申請首套房購房補助的還需提供:申請人配偶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未成年子女的戶籍證明;購房合同、付款憑證原件;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四、申報流程和時間
??(一)申報流程?
??1.提出申請。引進到我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且已辦理入編、入職、聘用等手續的人員,可通過注冊登錄“寧德市智慧人才服務平臺”,選擇“人才項目申報”模塊中的相應項目,按要求填寫信息,提交所需材料,進行備案認定并提出生活補助或首套房購房補助申請(購房補助在工作滿五年后申請)。
??2.資格初審。用人單位負責線上審核本單位備案及待遇申報人員信息,并將通過審核的申請人情況在用人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屬用人單位通過線上提交市衛健委復審,各縣(市、區)用人單位通過線上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衛健委復審。
??3.資格復審。市衛健委通過線上進行復審并簽署意見,復審結束后報市人社局和市委人才辦;申請首套房購房補助的,還需報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申請人的住房、不動產情況等進行協審。
??4.資格終審。復審結束后將符合條件的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和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會同市委人才辦對申請人進行資格終審,審核結束形成最終名單。
??5.資格認定。市衛健委將最終名單上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確認后,在市衛健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市衛健委正式發文公布。
??6.資金發放。市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引進人員的生活補助和首套房購房補助由市財政按照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將資金撥付到相關引進單位,引進單位按年度發放給引進人員。各縣(市、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引進人員的生活補助和首套房購房補助由各縣(市、區)財政會同主管部門先行撥付,屬市級承擔部分的,市財政會同主管部門按批次下達資金指標至各縣(市、區)財政。引進人員中途離職的,終止發放生活補助和首套房購房補助。
??(二)申報時間?
??對上一年度引進人員認定及相關待遇申報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份開始,5月份截止申報,9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生活補助申報時限為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首套房購房補助在工作滿5年后(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均可申請,原則上每年度統一辦理(市衛健委經辦科室:人事科,聯系電話:0593-2299038)。
??五、其他
??1.新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不包括公務員、參公人員;
??2.申報對象只能享受一次醫療衛生人才引進補助政策,不得重復申報(在職學歷提升人員除外),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的,由所在地或市直主管部門負責追回,并列入個人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首套房是指引進人才在寧德轄區內購買的第一套房;
??4.本細則具體解釋工作由市衛健委負責;
??5.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據《寧德市選拔引進醫療衛生人才操作細則》(寧衛人〔2018〕4號)政策內容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相關補助待遇仍參照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