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場局、省藥監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要求,有效規范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下同)網絡銷售藥品的行為,凈化藥品網絡銷售市場環境,嚴防嚴管嚴控藥品安全風險,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藥品零售企業網絡銷售備案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備案的實施對象
九江市所有網絡銷售藥品的藥品零售企業。
二、登記備案內容
開展了網絡銷售的藥品零售企業,均需按照要求登記備案。登記內容包括:企業名稱、經營業態、企業經營級別、社會信用代碼、經營場所、庫房地址、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編號、網站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入駐藥品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信息、網絡經營藥品類別、配送藥品方式及物流名稱、回款方式等。
三、有關要求
1.藥品零售企業不允許網絡銷售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在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藥品零售企業應保證網絡銷售資料和數據真實、完整,交易信息可追溯。
2.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藥品零售企業應當保障藥品配送運輸過程中環境、溫度等符合藥品儲存要求,暫不允許網絡銷售冷鏈藥品。
3.網絡銷售的藥品零售企業信息登記分為首次備案登記、變更備案登記、注銷備案登記,并要承諾對登記備案的相關信息全部真實、合法、有效負責,不得瞞報,不得漏報。新增的網絡銷售藥品企業或備案事項有變化的企業,應于當月25日前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備案。
4.從4月15日起,所有網絡銷售藥品的藥品零售企業要登記造冊,填報《藥品網絡銷售信息登記備案表》和《網絡銷售藥品的零售企業匯總表》,并于4月30日前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各地匯總后于5月8日前將《網絡銷售藥品的零售企業匯總表》和《網絡銷售藥品調查摸底情況匯總表》上報市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確定專人負責登記備案,市局將不定期地對各單位的登記備案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進行通報。
5.各地要積極開展對網售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持“線上線下”相一致的原則,重點核查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規銷售處方藥、非法銷售特殊管理藥品和中藥配方顆粒等情況,對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深挖細查、窮追狠打、嚴厲懲治,對涉及刑事犯罪的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后,另有要求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地在工作中如遇重大問題和情況時,及時向市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