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下發《關于新增和修訂部分藥學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從2月1日起,我省將新增和修訂部分藥學類醫療服務價格。
??? 根據《通知》要求,我省新增藥學門診診查費、住院診察費(臨床藥學加收)、院內會診(臨床藥學加收)和醫學多學科專家會診等藥學類價格項目。《通知》明確,主管藥師門診診察費每次為16元,副主任藥師門診診察費每次為22元,主任藥師門診診察費每次為25元,住院診察費(臨床藥學加收)每次為10元,院內會診(臨床藥學加收)每次為30元,醫學多學科專家會診為自主定價。藥學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正式執行后,經申報、專家論證評審等,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 《通知》還明確了項目實施范圍。藥學門診診察費、住院診察費(臨床藥學加收)、院內會診(臨床藥學加收),限省域范圍內具備藥學服務能力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機構在項目實施前,要將醫療機構等級、臨床藥師人員資質等情況按屬地原則報設區市醫保局和衛生健康委,在昌省直醫療機構報南昌市醫保局。
???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主動公開藥學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由患者獲取用藥醫囑后自愿選擇,收費不得與醫院門診處方綁定,不得強制服務并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