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
???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加強醫藥集中采購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標
按照部門協同、科學研判、綜合施策、統籌推動的原則,由伊春市知識產權局會同伊春市醫療保障局共同分析研判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重點、熱點問題,及時提出相關對策和舉措,切實維護社會公眾和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會商內容
分析研判醫藥領域重點產品和相關知識產權風險,確定年度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通報相關醫藥產品信息和知識產權信息,研究醫療領域知識產權糾紛防范化解措施,共同推動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三、會商形式
會商由伊春市知識產權局牽頭組織召開,牽頭部門負責會商會議召集、組織工作,匯總、整理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等資料,并根據會商會議確定的意見形成會議紀要等。
四、會商流程
(一)確定會商事項。伊春市知識產權局和伊春市醫療保障局提出會商事項,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會商事項清單,列入會商會議議程。
(二)召開會商會議。根據確定的會商事項,牽頭部門通知相關部門參加會議。相關部門匯報需會商事項,共同商議提出問題和解決意見,最后由會議召集人逐項作出決定,明確牽頭責任部門、相關責任部門和工作要求。
(三)跟蹤推進落實。根據會商事項任務,相關責任部門負責會商議定事項的落實和反饋,對于超越部門權限難以解決或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事項,承辦部門要主動說明原因,并將辦理情況報項目牽頭責任部門。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成立會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市知識產權局和市醫療保障局負責領導和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伊春市知識產權局。會商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作用,履職盡責,認真研究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會議議題、明確參會單位和人員、擬定會議議程、記錄會議內容、會后整理會議紀要。
(二)建立聯絡機制。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做到會商研究與工作落實并重。各部門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作為固定聯絡員,具體負責常態化聯絡協調。
(三)確保會商實效。對于會商議定事項,責任部門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形成制度化辦理流程。要落實清單化、閉環化辦理機制,按照規定程序和交辦要求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按時辦結議定事項,切實提高會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