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醫藥技術進步、醫療費用增長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需求,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有關居民醫保政策進行了調整。
一、合理確定籌資標準
合理確定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籌資標準。繼續加大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2023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640元。2024年我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仍設定兩個檔次:一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70元,二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按照一檔標準繳費,享受二檔標準繳費的醫保待遇。落實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不受戶籍限制政策。對在集中繳費期后跨統籌區新遷入戶籍的居民,未在原戶籍地繳納居民醫保費的,可在遷入地繳納當年居民醫保費的次月起享受當年居民醫保待遇。對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二、規范落實醫療救助對象參保資助
對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實行分類補助,其中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等按照居民參保一檔標準給予全額資助;對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按照居民參保二檔標準的50%給予資助。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堅決守牢防止因病規模性返貧底線,穩定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
三、完善醫保支付管理
高質量推進DIP三年行動計劃,2023年實現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DIP付費全覆蓋,DIP付費醫保基金支出占統籌區內住院醫保基金支出90%以上。探索適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落實醫療保障支持中醫藥發展二十二條措施。按規定將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對“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復診并開具處方發生的診察費和藥品費,可按照醫保規定支付。做好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落地實施,規范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配方顆粒、中藥飲片醫保準入管理,穩步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試點。進一步擴大“雙通道”藥店覆蓋面,由目前24家擴大到40家。
四、抓好醫藥集中采購政策落地和價格管理
嚴格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政策落地執行,發揮屬地監管主體作用,落實提醒、通報、約談督導制度,強化供應量和使用量約束,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全流程、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集采中選產品。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醫療服務價格運行評估,進一步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扎實推進集采藥品進基層活動,參加活動的零售藥店、村衛生室等單位按照統一模式面向群眾銷售集采藥品。加快招采子系統核心功能應用,強化督導,持續提升藥品耗材“網采率”。
五、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
做實基金常態化監管,以檢查檢驗、康復理療為重點檢查領域,實現市級檢查全覆蓋。充分發揮基金監管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和聯合執法,加大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力度,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積極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醫保基金監管體系,在全省率先啟動醫保惠民信用就醫服務,著力打造“誠信醫保”泰安品牌。
六、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
開展基層醫保服務規范提升行動,落實落細《山東省醫保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2023版)》,推動醫保經辦服務提質增效。積極宣傳推廣應用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移動端“一窗通辦”、新生兒出生“一件事”等特色服務,持續提升城鄉居民參保繳費體驗。完善異地就醫結算跨區域業務協同機制,穩步提高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率。加強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十百千”強基工程,推進經辦服務下沉,實現市縣鄉村四級網絡全覆蓋,打造“15分鐘醫保服務圈”,提升群眾辦理醫保業務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