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醫保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的通知》(寧醫保規〔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保待遇體系,穩步提升我市職工基本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結合省醫保局工作指導意見,市醫保局組織制定了寧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調整方案,以進一步提升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住院待遇水平,增加職工參保群體的醫保獲得感。
二、制定依據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福建省醫保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閩醫保〔2021〕101號)等。
三、主要內容
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標準,即: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從840元下調為5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從700元下調為4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從560元下調為50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為第一次的8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四、執行時間
2023年9月20日起。
五、政策特點
一是降低單次住院起付線門檻。調整后我市職工基本醫保三級、二級、一級醫院住院起付線分別為500、400、50元,分別較原先840、700、560元降低了340、300、510元,市內外各級醫療機構均實施降低住院起付線政策,受益群體全面覆蓋全體住院參保職工患者。
二是保持多次住院起付線遞減政策。為減輕年度內居民醫保多次住院患者的就醫負擔,此次調整繼續保持多次住院起付線遞減政策,即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為第一次的80%,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三是降低二次住院起付線門檻。因首次住院起付線全面下調,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金額也顯著降低,調整后第二次住院的三級、二級、一級醫院醫保起付線分別為400、360、40元,分別較原先672、560、448元降低了272、200、408元,二次住院患者起付線費用負擔明顯減輕。?
四是起付線繼續保持合理待遇差。此次調整盡管對各級醫療機構起付線標準均進行了全面下調,但下調后,繼續對各級醫療機構起付線標準保持適度待遇差,向二級及一級醫療機構傾斜,有利于合理引導職工醫保患者就近就醫,助推分級診療。
六、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做好政策調整的各項保障措施,包括在規定時間節點前完成醫保信息系統改造與相關經辦服務調整、積極開展職工醫保政策宣傳、做好職工醫保政策調整后的醫保基金運行情況監測分析等,確保職工基本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如期執行,確保待遇落實到位、醫保基金運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