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市、區)稅務局:
為統籌做好全市城鄉居民參保征繳工作,切實維護參保居民切身利益,根據我市參保征繳工作實際,決定將2022年度集中繳費期限在2月28日的基礎上繼續延長,具體通知如下:
一、將我市2022年度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二、2022年3月31日之后繳費的,待遇享受按照《咸寧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咸政規【2020】3號)規定的年度中途參保相關政策執行。
咸寧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咸寧市稅務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