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省屬醫療機構,國家駐魯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36號),加快推進我省康復醫療服務發展,我委制定了《山東省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月2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山東省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康復醫療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536號),為推動落實《山東省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實施方案》(魯衛醫字〔2021〕1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實增加我省康復醫療服務供給,推動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制定以下試點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經過1年的試點工作,探索形成比較完善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增加康復服務供給,提升康復醫療能力,發展多元化康復醫療服務模式,總結有利于康復醫療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經驗并逐步推廣,促進全省康復醫療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具體目標及推進措施
(一)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各市借助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診療技術規范、服務優質高效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以青島市、濰坊市、淄博市、臨沂市為重點,形成比較完善的三級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康復醫院、二級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之間定位明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探索選擇部分病種制定分級診療服務規范。
(二)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按照《實施方案》以及我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各市結合實際積極引導轄區內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到2022年底,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的比例達到70%,二級及以上婦幼保健院設置兒童相關康復專業比例達到80%;推動山東省煤炭泰山療養院和山東省煤炭臨沂溫泉療養院向康復醫院加快轉型;在每個市至少設置1所二級及以上康復醫院基礎上,青島市、濰坊市、日照市、菏澤市至少新建1-2家康復醫院或推動1-2家一級或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
(三)加強康復醫療學科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康復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組織實施《山東省臨床專科能力攀登計劃(2022-2025年)》,支持各市將康復醫療作為補短板強弱項的重點學科領域予以加強。到2022年底,棗莊市、東營市、濱州市、德州市、聊城市分別推動1-2個醫療機構的康復醫學科建設成為市級臨床重點專科或達到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標準。
(四)加強康復醫療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制定《山東省康復醫師轉崗培訓(2022-2025年)工作方案》,全面開展康復醫學科醫師轉崗培訓項目,增加康復從業人員數量,緩解康復醫學專業人才緊缺狀況。支持醫學會、醫師協會、護理學會規范開展康復治療技術及康復醫師、康復專科護士能力提升培訓,將中西醫康復醫療基本知識納入山東省繼續醫學教育必修課程項目內容,不斷強化醫務人員康復醫療基本知識培訓。結合我省實際,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等,規范臨床診療。2022年底前,完成《山東省常用康復醫療技術操作規范》修訂工作。
(五)創新開展康復醫療多學科診療模式。鼓勵醫療機構積極創新開展康復醫療多學科診療模式,推動加速康復外科發展,將康復理念貫穿于疾病診療全程,提高診療效果,促進患者快速康復和功能恢復。到2022年底,每個市遴選轄區內1-2家開展康復醫療早期介入、康復醫學科與其他臨床科室緊密合作工作有力有效的醫療機構向省衛生健康委推薦進行優秀經驗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多學科診療模式。
(六)加快推動居家康復醫療服務發展。結合我省開展的“互聯網+護理”“老年居家醫療服務試點”“心肺功能中西醫結合康復管理試點”“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等工作,推進“互聯網+康復”診療服務,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豐富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療服務方式方法,為失能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急性病恢復期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有迫切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線上、線下的居家康復醫療、日間康復訓練、康復指導等服務。到2022年底,濟南市、青島市、威海市和濟寧市曲阜市、泰安市泰山區、煙臺市芝罘區、福山區要形成比較完善的可推廣的居家康復醫療服務模式。
(七)推動康復醫療與其他服務融合發展。推進康復醫療服務和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深度融合,規范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加強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專業機構溝通協作,加強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積極開展中西醫結合康復醫療服務,拓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力爭到2022年底,康復醫院開展中醫藥康復治療的比例達到100%。
(八)探索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機制。各市探索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將康復醫療服務價格納入本地區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統籌考慮,做好相關項目價格的調整和優化工作。各市力爭到2022年底,在國家確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29項醫療康復項目基礎上,逐步增加醫保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數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精心組織實施。青島市、濰坊市、日照市和菏澤市要重點在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增加康復醫療服務供給、學科建設、服務模式以及價格支付政策等方面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形成示范經驗和典型做法。
(二)強化協同推進。各市衛生健康委要與相關部門積極主動溝通,抓好統籌協調,不斷優化工作流程,出臺支持政策,強化服務保障,形成部門工作合力,協同推進試點工作各項任務有序開展。
(三)及時總結評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定期對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及時總結評估工作進展,發掘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送,我委將進行宣傳報道和推廣交流,同時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推薦。各市形成康復醫療發展工作總結于2022年12月10日前報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