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汕尾市關于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民政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3日
汕尾市關于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若干措施》(粵府辦〔2019〕23號)精神,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復制推廣第二批基層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粵改委發〔2021〕3號)和市委改革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快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深化改革創新加強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探索醫養結合服務改革,創新養老服務供給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和監管水平,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助力擦亮“冬養汕尾”品牌,豐富“冬養汕尾”品牌內涵。
二、工作目標
利用三年時間,建設市、縣(市、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到2022年中,市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編制完成;到2022年底,市級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完成并上線運營,力爭所有街道和有條件的鎮至少建有一家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協調指導等功能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力爭2024年底前,為老服務設施覆蓋100%城鎮社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社區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基本建成。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1.科學編制規劃。依據我市老年人口社會發展趨勢,以及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將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范疇,在編制《汕尾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的基礎上,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布點范圍。嚴格執行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老舊住宅小區改造按照每百戶不少于15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要求,確保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與住宅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2.建設市縣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市、縣(市、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主要負責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統籌規劃、培訓指導、智慧管理、呼叫服務等工作,指導鎮(街道)、村(社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3.建設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統籌整合轄區公有房產、空置物業和社會閑置資源,建設集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統籌調配資源等多功能于一體的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可獨立設置,也可與鎮(街道)衛生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等已有的服務設施綜合設置。鼓勵建立以若干鎮(街道)為區域單位建設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區域居家養老服務。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10個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示范點,街道和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分別不低于80%和50%;到2023年底每個街道至少設有一家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并投入運營;到2024年底實現100%的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成投入運營。【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市衛生健康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4.構建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網絡。將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共同推進,以村(社區)為服務半徑,建設集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助餐配餐等功能,引入專業社會組織運營,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形成專業服務與一般服務相結合、收費服務與免費服務相補充的格局。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20個村(居)居家養老服務站示范點。利用三年時間,全市建設503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實現為老服務覆蓋100%城市社區和60%以上農村社區的總目標。【市民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5.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情況和服務對象數量,結合服務功能合理規劃和布局嵌入社區的養老服務設施。按照“資源整合、就近便利、規模適度”的原則,以現有社區設置和服務半徑優化調整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樣、功能突出”的原則,圍繞設立老年助餐點、養教結合點、老年醫療康復點、老年文體娛樂點等形式設立為老服務特色站點,形成“一中心多站點”的社區嵌入式設施網絡。優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功能,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覆蓋半徑,在老年人居住集中的小區設立養老服務站點,為社區老年人提供日托、康復保健、居家上門等服務。具備條件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可完善提升為社區養老院。【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6.擴大老年助餐覆蓋面。構建多主體助餐供給網絡,通過幸福食堂、社區助餐以及養老機構配送餐、互聯網+送餐等途徑,逐步實現老年助餐服務覆蓋城鄉社區。把幸福食堂建設融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共同推進,以形成“15分鐘助餐服務圈”為目標,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2022年全市建設160個幸福食堂,解決特困、獨居、孤寡、高齡、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吃飯難”問題,并進一步拓寬到面向困境兒童、社會老年人等群體的助餐配餐服務,提升老年人、弱勢群體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深化社區醫養結合服務
1.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增強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醫養融合能力,鼓勵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服務設施比鄰而建,資源共享。引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設醫務室、康復站,為區域內老年人提供常見病、多發病預防、治療和老年康復指導、服務,提升社區老年醫療康復服務水平。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合作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合作,鼓勵執業醫師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內設的醫療機構開展多機構執業。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范圍。總結陸河縣水唇鎮養護院將鎮(街道)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合建為醫養結合服務中心的試點經驗,推廣集提供養護、照護、康復、家庭病床為一體的健康安居普惠服務。探索將社區衛生服務站改造升級為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中心,向集醫療、公衛、康復、照護、養老等服務功能融合轉變,解決家門口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醫養護”問題。【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2.推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強化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為全市常住人口65周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深入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將居家老年人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重點和優先對象,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醫療、護理、康復和健康管理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通過設立家庭養老床位,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等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提升居家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1.加快推進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市民政局牽頭建立全市統籌的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集老年人基本信息和養老服務資源信息于一體,管理和服務功能兼備,市、縣(市、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互通、數據共享,促進社會養老服務供需對接,實現居家養老服務接入受理、服務對象和服務組織評估、服務資源管理、政府購買服務支付清單結算等功能,逐步實現終端覆蓋,推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新模式,為老年人提供“點菜式”“一鍵呼叫”的就近便捷、多元、精準的養老服務,提升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能力和養老服務效率。力爭2022年底,市級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成并上線投入運營,2023年底,縣(市、區)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成并上線投入運營。【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2.推進居家適老化改造。引導老年人家人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康復輔助器具需求、居住環境等特點,分階段推進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積極開展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租賃服務。加強社區為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開發為老服務功能。健全推進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通過開展社區無障礙改造、增設為老服務設施、給有條件的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等措施,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適、便利的社區養老環境。到2022年底,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200戶,到2023年底改造500戶,到2024年,力爭實現上述人群居家適老化改造覆蓋50%。【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殘疾人聯合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3.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采取社會力量投資、市場化運作、政府扶持并監管的方式,支持企業和專業機構,培育社會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加快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協議委托、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支持家政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拓展服務領域,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機構、民間組織、個體經營者參與承接、運營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幸福食堂。大力推進居家養老市場化運作,培育扶持和引導一批居家養老服務加盟團隊,滿足居家老年人個性化養老服務需求。鼓勵養老機構利用現有的為老服務資源,將院內服務項目拓展延伸到居家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4.注重關愛服務。到2022年,以縣為單位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重點關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充分發揮基層治理網格員和“雙百社工”的作用,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市民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殘疾人聯合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推進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有效整合現有社區工作崗位,充分發揮社區工作者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作用,確保每個村(社區)有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一步發揮志愿者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作用,積極開展結對服務、鄰里互助服務、親友相幫服務。通過社區就業的方式,引導失業人員和有服務技能的居民從事居家養老服務。提倡和激勵有服務能力的群眾為鄰里老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2.加強專業服務人員培訓。對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開展養老護理、家政服務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構建分層教育培訓體系,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培訓,符合資質條件的可認定為定點培訓機構,提高全面服務老年人的能力。【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完善和落實扶持政策
1.加強資金保障。各地要完善政府投入機制,提升精準化投入。自2022年起,各級政府要綜合考慮養老服務設施的保障能力、服務水平等因素,按照因素法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給予適當財政補助,將本級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資金比例用于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并與一般性公共預算安排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整合統籌使用。其中:支持汕尾市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建設。市級平臺建設資金400萬元(以審核為準),每年運營經費100萬元(以審核為準),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各縣(市、區)縣級平臺建設資金和運營經費由縣(市、區)負責解決。加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力度,2022年至2024年市級財政連續三年采取以獎代補形式(次年獎補),每年對全市10個鎮(街道)級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示范點、20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示范點,每個分別獎勵補助50萬元、20萬元,主要用于設施設備配置和購買服務等。從2022年起幸福食堂按每個6萬元/年的標準進行補助,市城區、紅海灣經濟開發區、華僑管理區的補助資金在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其余縣(市)在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和經費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和財政事權有關規定執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2.拓寬資金渠道。各縣(市、區)要加大資金籌集力度,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倡導成立養老服務協會,發動企業、鄉賢等捐助資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捐資,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發展機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3.落實政策扶持制度。充分發揮政府在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方面的主導作用,落實準入、金融、財稅、土地等優惠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場所用水、用電、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安裝電話免收一次性接入費,安裝網絡、有線(數字)電視實行優惠價格,電話、網絡使用費按居民收費標準執行,數字電視收視費按國家優惠政策減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落實稅收優惠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金融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建設要求
(一)建設內容。市級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要建立以民政服務對象為重點的老年人信息庫,提供12349養老服務熱線咨詢、緊急呼援、定位服務、預約掛號、查詢養老院等基礎服務,通過平臺可聯系運營機構實施家政服務、生活照料、助餐配餐、醫療保健、臨時托養、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民政部門通過平臺對信息庫進行動態管理,對服務機構實行監管。各縣(市、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和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文體娛樂、精神慰藉、助餐送餐、上門服務、對下指導、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等功能,負責統籌、指導轄區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點提供覆蓋本轄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要設置生活照料、日間托管、助餐配餐、文化娛樂、基本醫療等功能。
(二)建設標準。新建、改擴建的項目,應按照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建標143-2010)所明確的相關設立條件,市、縣級原則上不少于750平方米,鎮(街道)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城區社區的面積按人口數量分布原則上不少于350平方米,農村的面積原則上不少于200平方米。采取租賃方式取得設施及用房的,租期不少于10年。
(三)選址要求。按照就近便利、安全配套、方便快捷的原則,在靠近大中型醫療機構、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及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且老年人口數量較多、經濟實力較強、硬件基礎較好、覆蓋范圍較廣的城鄉社區優先確定建設選址。
(四)建設方式。優先在現有民政服務機構等設施基礎上建設,可以結合黨群服務中心、鄉村振興新建或利用閑置學校、廠房、文化活動中心等集中改建,也可以整合相鄰資源進行綜合配套。
五、服務范圍
(一)服務對象
在城鄉社區內生活且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均為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確定服務對象時,由各縣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社區內的老年人依據《老年人能力評估》(MZ/T039—2013)進行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助和申請其他養老服務的依據。照顧需求狀況發生變化的,可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提出申請,經縣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核實后,組織動態評估。評估員應由執業醫師、護士、社工師、中(高)級養老護理員組成。評估方式包括定點評估和上門評估,其中上門評估的不得少于2名評估員。
(二)服務內容
1.生活照料服務。提供日間照料、休息床位(城市社區20張以上、農村社區10張以上)、助餐配餐等服務。
2.短期托養服務。依托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為失能、半失能、失智、殘疾、高齡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入住最短時間半個月起,最長為不超過6個月的階段性全日集中住宿、照料護理、精神慰藉和文化娛樂等全程照護服務。
3.上門服務(智慧養老)。通過市級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借助“互聯網+”打通居家養老服務“最后一公里”,利用電話、平安通、APP等,將養老機構的專業服務派送給老年人,提供上門送餐、家政、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務,通過緊急呼援為老年人提供應急問題協助解決服務。
4.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醫養深度融合,具備條件的設置醫務室,符合條件的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與周邊醫療服務機構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保健服務。
5.文體娛樂服務。依托多功能活動室,為老年人提供琴棋書畫、健身等多種文化娛樂活動,設置適合老年人參與的社區活動。
6.精神慰藉服務。依托社工、心理咨詢師、鄰里互助等形式開展精神慰藉服務。
7.助老護老培訓。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公益培訓服務,為家庭護老員提供與老年人相關的老年預防、老年康復、生活照料、心理護理、輔具用品等公益培訓服務。
8.助餐配餐服務。以幸福食堂為主要依托,為在轄區內居住的60歲以上的孤寡、空巢、失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就餐、送餐等服務。
9.志愿者服務。積極鼓勵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設立志愿者服務站,推進常態化招募、培訓和組織志愿者工作,定期組織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務、生活照料、溫馨陪伴、公益代購、費用代繳等公益服務。
根據社區老人需求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服務能力,逐步推出安全救援、醫療康復、法律援助、居家安全維修、無障礙改造等其他服務。
六、實施步驟
(一)試點實施階段(2022年1月至6月)。各縣(市、區)完成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全面清查工作,并選擇需求集中的村(社區)和具備條件的鎮(街道)進行試點。到2022年底,各縣(市、區)試點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委托等方式由專業組織運營管理。
(二)全面推廣階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各縣(市、區)在試點建設基礎上,全面鋪開鎮(街道)、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確保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完善、養老服務專業組織培育、各項扶持政策落實等方面達到預期目標。到2023年12月底,各縣(市、區)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90%覆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點50%覆蓋。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4年1月至12月)。至2024年底,全面實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建立覆蓋城鎮社區100%和農村社區60%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市場化運作機制,以有償、低償、優惠為主,政府購買服務為輔,滿足我市不同層次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七、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將其作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制定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建設實施方案,做好項目選址、運營組織確定、建設指導、驗收評定、補貼資金發放等督導檢查工作。要充分挖掘、利用、整合現有醫療、家政、文化、教育等各種公共服務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督辦考核。建立對各縣(市、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推進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的通報機制;建立長效的督辦機制和考核機制,加強對各縣(市、區)落實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綜合監管的督辦、考核。
(三)推進規范運營。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制度,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服務內容及項目、收費項目及標準等進行公示,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強化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范、服務管理規范。
(四)營造社會氛圍。各縣(市、區)要加大對養老服務工作的宣傳力度,創新思路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進一步提高社會共識度,擴大社會參與面,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和愛心人士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新聞媒體等宣傳手段,在全社會形成孝老、愛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