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均代表:
???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建議》(第741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科學設置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的建議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實行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原則,實行定額籌資、逐年動態調整方式,每年由國家統一確定個人最低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各統籌地區在不突破國家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設立多檔籌資標準。在推進過程中,各級政府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動態調整籌資標準,不斷優化籌資結構。近年來,國家實施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等額增長的辦法,2022年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61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350元,籌資標準合計達到每人960元,財政補助占年度籌資的64%左右,個人繳費占36%左右。同時,各級政府高度關注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實施醫療救助資助其參加居民醫保,確保困難群眾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
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繳費標準逐年提高的情況主要是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新醫藥新技術的廣泛運用,人民群眾對醫療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醫療費用持續增長、居民醫療需求逐步釋放和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的合理調增,可有效支撐制度功能長期穩定發揮,切實減輕參保患者就醫負擔。
二、關于“恢復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結轉累計”的建議
2003年,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之初,為提高農村居民參保的積極性,擴大制度覆蓋面,建立了個人(家庭)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個人(家庭)發生的門診費用。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個人(家庭)賬戶僅供個人使用無共濟性且額度小保障能力不足的弊端突顯。2007年,國家在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時即明確規定實行門診統籌,不建個人(家庭)賬戶。2009年新醫改推進過程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將門診費用保障政策調整為門診統籌方式。2016年,《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將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以促進社會保障更加公平。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仍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過渡為門診統籌;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四川省按照國家文件要求,與全國其他省一樣,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門診統籌的平穩過渡,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不降低、門診待遇有保障。
實踐表明,門診統籌保障額度設置是基本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繳費與待遇掛鉤的具體體現,符合社會保險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有利于為參保人群提供更加公平的醫保待遇。醫保基金的管理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目前,我省各統籌地區根據居民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制定了契合本地實際的普通門診統籌保障政策,用于保障參保人員常見病、多發病的日常門診醫療費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參保人數和疾病譜的變化,年度支付限額將會動態調整,不能單純理解為個人儲蓄款,不能簡單逐年疊加。
三、關于“進一步增加基層醫保藥品目錄品種”的建議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已連續5年開展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累計將618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范圍,目前最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總數達到2967種,其中西藥1586種,中成藥1381種,包括感冒發燒、高血壓、新冠治療等藥品,能夠滿足廣大參保人基本用藥需求。下一步,我們將及時做好國家新版藥品目錄落地工作,不斷提高參保人員用藥保障水平。
四、關于“加強鄉衛生院和村級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的建議
我省衛生健康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資源下沉,推動地方落實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發展主體職責。一是廣泛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以服務為重點,以優質為目標,對照服務能力標準,圍繞加強軟硬件建設,努力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自活動開展以來,每年組織各地嚴格基本標準審核,組織基層專家開展推薦標準省級復核,確保能力提升落到實處。截至2022年,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標準以上覆蓋率達63.13%,超過國家目標要求。下一步將持續開展該活動,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能力。二是穩步推進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依托鄉鎮衛生院,建設具有二級綜合醫院水平的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印發《四川省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指南(試行)》,進一步規范建設規模、科室設置、設備配置、人員配置、信息化、服務能力,著力推動向標準化方向提升能力,分擔縣級醫院部分功能任務,強化縣域片區內引領和標準示范作用。截至2022年,全省共建成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167家。“十四五”期間將累計建成400家左右。三是大力支持村衛生室規范運行。嚴格落實基本藥物制度補助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支持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公衛服務,對維持村衛生室運轉、穩定鄉村醫生收入起到積極作用。同時建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明確考核目標,定期對工作開展進行督導,確保各村衛生室規范運行。下一步將出臺標準化建設若干要求,進一步在人員、設備、服務、標牌等方面明確標準規范,不斷推進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
五、關于“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力度”的建議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保命錢”“救命錢”,我省一直將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多措并舉強化醫保基金監管。一是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日常監管、自查自糾、飛行檢查、抽查復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檢查。二是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懲處力度。聯合公安等部門,綜合運用司法、行政、協議等手段,嚴懲重罰欺詐騙保的單位和個人,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健全基金監管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科技賦能,不斷推進全省一體化智能監控子系統建設,充分發揮大數據技術在醫保基金監管中的作用;持續推進醫保基金監管信用管理工作,將定點醫藥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參保人逐步納入醫保基金使用評價體系;不斷完善社會共治,通過落實舉報獎勵、強化宣傳引導等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保基金監管。截至2022年底,我省各級醫保部門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20余萬家次,追回本金及處違約金、罰款等超50億元。下一步,醫保部門將通過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嚴格開展抽查復查,不斷規范飛行檢查等方式持續加大醫保基金監管力度;持續加強與公安、衛健等部門協同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完善一案多查、一案多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逐步構建安全規范的醫療保障體系。
您的建議對我們的工作很有參考意義。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有關部署,指導各地繼續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各項工作,鞏固基本醫保覆蓋面,同時積極向國家醫保反饋工作建議,推動建立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感謝您對我省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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