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基金報銷比例:艾滋病、結核病(普通型)、耐藥性結核病、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基因1b型)、丙型肝炎(非基因1b型)、布魯氏菌病、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放化療)、嚴重精神障礙、血友病輕型、血友病中型、血友病重型、其他內分泌代謝病(未成年人)、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未成年人)、癲癇(未成年人)、康復治療(未成年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
其他門診慢特病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一級醫療機構(含基層及未定級)報銷比例為80%、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0%、三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