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民政局、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 為加強本市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支持鼓勵養老護理員提升職業技能、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相關照護服務,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本市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評價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職〔2021〕498號)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認定,養老護理員(中級)及以上人員在職業技能、服務能力等方面與養老護理員(醫療照護)水平相當,可以從事與養老護理員(醫療照護)相同的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
二、養老護理員(中級)及以上人員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居家上門照護的協議價格和支付標準,參照養老護理員(醫療照護)的有關規定,由市醫保中心與定點護理服務機構通過服務協議進行約定。
三、本市民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做好養老護理員隊伍的管理工作。本市醫保部門做好養老護理員(中級)及以上人員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居家上門照護相關結算工作。本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的服務供給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指導管理工作。
四、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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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