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2012年我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2016年被確定為全國首批長護險試點城市,2018年創新實施整合式護理保險制度。為保障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工作的規范開展,我市印發了《關于做好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青醫保規〔2020〕3號,以下簡稱本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為掌握文件實施效果和存在問題,按照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要求,我局組織了評估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組織情況
為保證本次評估工作有效開展,我局組織市局政策法規、待遇保障等職能處室和醫保中心生育和護理保險處等相關處室共同參與,進行了充分地運行分析和調查論證。同時,為提升評估客觀性,邀請業界專家學者、長期照護相關行業協會參與評估論證,并征求護理服務機構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對文件的實施情況,各有關方面給予積極肯定和客觀評價,并提出許多意見建議,形成實施效果評估的書面材料。
二、評估內容及分級
(一)合法性方面
為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國家自2016年開始先后發文明確了兩批共49個試點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標準、運行機制、管理辦法等方面作出積極有效的探索。2021年12月《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35號)對“建立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合理確定待遇保障范圍和基金支付水平,健全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體系”提出要求。因此,本通知完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
(二)合理性方面
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探索推進過程中,我市嚴格執行國家試點要求,并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參保對象和保障范圍,待遇支付程序、范圍、水平,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細化服務標準,優化經辦流程,提升服務能力,確保參保人能充分享受到政策紅利,具有較強的合理性。
(三)可操作性方面
從實踐情況來看,本通知適應我市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的需求,具體措施切實可行,易于操作。2021年,針對城鄉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我市做了進一步探索完善,將生活照料服務保障范圍擴大到參保居民,使制度惠及到城鄉參保人。
(四)實效性方面
我市以國家政策方向為導向,按照全面覆蓋、保障基本、分步實施的原則,通過優化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提升服務,逐步實現了從職工到居民、從失能到失智、從城市到農村、從醫療護理到生活照料、從被動保障到主動預防的不斷蛻變與發展,有效地實現了長護險經辦服務管理的政策目標,相關經驗做法得到國家及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認可。2021年6月,國家醫保局領導給予專門批示,“青島在長護保險探索方面,繼續拓展保障范圍,細化政策措施,引領促進護理服務體系規范發展,起到了改革先行者的示范引領作用”。同年,在國家醫保局組織的長護險制度試點評估中被列為優秀等次。
(五)規范性方面
本通知嚴格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及技術規范擬定,在文件規范性方面不存在問題。
三、評估結論及建議
從實施情況看,本通知切實可行,達到預期目的,建議繼續執行。下一步,我局將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依據守正創新、協同高效的系統思維,按照“城市抓落實、農村抓擴面”的思路,穩妥推進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創新發展,落實好通知要求,加強經辦服務管理,規范服務行為,適時修訂完善經辦管理要求,推動新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高質量、高效率、更加公平地惠及我市更多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