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新建區、紅谷灘區衛生健康委,經開區、高新區衛生健康中心,市疾控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現將《南昌市2023年中央補助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方案要求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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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
南昌市2023年中央補助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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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序推進我市2023年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工作開展,根據項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一)人群篩查。在城市人群中開展肺癌、乳腺癌、結直腸癌、上消化道癌和肝癌高危人群的評估、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2023年度計劃完成高危人群的癌癥臨床篩查4500人次,其中肺癌1575人次(35%),乳腺癌1575人次(35%),肝癌225人次(5%),上消化道癌450人次(10%),結直腸癌675人次(15%)。根據實際情況,各癌種篩查數量浮動比例控制在10%以內。各項目區篩查任務量詳見附表1。
(二)醫防協同。建立涵蓋基層醫療機構、疾控中心、腫瘤醫院的腫瘤防治協作工作體系,研究、評估和推廣城市中五大癌癥高危人群篩查和早診早治適宜技術,加強我市腫瘤防控能力建設,為政府制定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醫療救治。提高我市城市地區癌癥病例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的比例,降低癌癥的發病率、復發率、致殘率和死亡率,提高癌癥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質量,減輕個人、家庭和社會負擔。
(四)公眾宣傳。加強腫瘤防治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癌癥防治知識知曉率、癌癥篩查參與率及癌癥早診早治的意識。
(五)隊伍建設。培養城市癌癥早診早治人才,組建癌癥防治技術隊伍和管理隊伍。
二、項目內容
(一)項目點的選擇及要求。2023年南昌市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點為: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新建區、紅谷灘區、經開區、高新區共8個區,具體街道及社區名單見附表2。
(二)篩查對象的確定與選擇。本市常住戶籍人口,年齡45-74歲(以居民身份證上出生日期為準)。
(三)組織宣傳動員。各項目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健康中心確定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調查對象名單和基本信息,南昌市疾控中心及各項目區疾控中心、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材料和科普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方式進行宣傳,廣泛發動,動員群眾理解、支持和參與項目。
(四)危險因素調查和高危人群評估。
危險因素收集包括問卷調查和生物學檢測。
問卷調查共包括6個方面的內容,即參加對象的一般情況、飲食習慣、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和習慣、既往史、惡性腫瘤家族史、女性生理和生育史等。
生物學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糞便隱血試驗(fecalimmunochemicaltest,FIT)和幽門螺桿菌(Hp)的檢測。
由項目參與人員自行掃描“中國居民癌癥防控行動—癌癥早發現小程序”二維碼,完成癌癥風險因素測評問卷信息錄入,也可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完成。系統自動評估出需進行臨床篩查的高危人群。
為控制高危人群數量與臨床篩查人群數量之間的平衡,提升參加者對項目的信任程度和依從性,高危人群評估和臨床篩查應同步進行,邊評邊篩,評估與篩查之間的時間間隔在30天以內。
(五)高危人群的臨床篩查。
評估出的高危人群在約定的時間內,前往江西省腫瘤醫院接受相關臨床篩查。江西省腫瘤醫院負責制定詳細的臨床篩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環節:預約、檢查和報告(包括肺部低劑量螺旋CT、乳腺超聲、乳腺X線攝影、上消化道內鏡和指示性病理活檢、結腸鏡和指示性病理活檢、AFP檢測和肝臟超聲)以及檢查結果的反饋(報告的解讀以及下一步的建議)。另外,對既往5年內篩查發現的陽性病變且未診斷為癌者(平臺推送名單)進行重復篩查,每年一次,以期發現早期患者,提高檢出率。重復篩查完成量計入當年項目篩查工作量。篩查中的所有信息均將錄入癌癥篩查數據庫,并按規定上報國家癌癥中心。
臨床篩查中用于化驗檢測的生物學標本均需按要求妥善保存,在規定的時間內運送至國家癌癥中心,以便必要時復檢。
(六)人群隨訪。
為保障隨訪工作的順利開展,要求各區進一步加強死因監測及腫瘤登記工作,具體指標考核要求見附表3。
主動隨訪:各項目點負責開展主動隨訪工作,目標人群為既往通過臨床檢查發現的各類癌種的陽性病變人群。主動隨訪包括再次接受臨床檢查與隨訪信息收集。接受臨床檢查者納入當年任務完成量。隨訪信息包括診斷和治療的詳細信息;對其中已經死亡者,需要獲得其具體死亡信息(包括死亡時間、死因等)。各項目點收到需隨訪的高危人群名單后,按要求收集隨訪對象診斷和治療的情況。
被動隨訪:南昌市疾控中心負責開展被動隨訪工作,將項目參與人群與全市腫瘤登記與死因監測數據庫相匹配,補充項目參與人群的癌癥發病和死亡情況。
(七)數據收集、匯總與上報。各項目點應指定專人將所收集的信息錄入到數據庫中,并匯總上報至江西省癌癥中心辦公室(工作流程詳見附表4)。
(八)質量控制。各項目區疾控中心、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須在重點流程環節設立質控員,保證工作完成的質量。各環節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工作資質和工作經驗。對已經完成的調查數據進行抽樣復核,了解各項目執行單位調查問卷完成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項目中涉及到的所有生物學標本需嚴格按技術方案(具體見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技術方案(2023年版))予以處理、保存和運輸,以保證其生物學質量,用于必要時的復檢。
江西省癌癥中心項目組將對項目參與單位進行項目督導,并在項目年度工作結束時給予評估和考核。
各項目區疾控機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年中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及時了解項目進展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幫助街道及社區更好地完成項目。年終工作結束時,省項目辦將召開全省項目總結會,總結一年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
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由屬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立即妥善處理,同時應立即報告給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并根據要求及時逐級上報。
質控指標:
(1)現場工作人員培訓合格率達100%。
(2)問卷調查人群依從性達70%以上。
(3)各項任務完成率達100%以上。
(4)數據錄入錯誤率低于5%。
(5)主動隨訪率不低于80%。
(6)死因監測和腫瘤登記人口覆蓋率100%。
(十)經費安排。根據省級項目預算,共安排12萬元工作經費用于現場調查培訓、優秀工作者獎勵、數據審核及督導、被動隨訪等工作,由南昌市疾控中心對該部分經費進行管理。共安排67.5萬元工作經費用于各項目區疾控中心及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問卷調查、生物學檢測、隨訪及數據錄入工作。具體經費使用安排見附表5。
三、責任分工
(一)衛生行政部門
成立南昌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表6),辦公室設在市疾控中心慢病科,負責項目統籌協調和組織安排,制定本市(區)項目具體實施方案,推進工作開展。各項目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項目的實施和統籌協調,給予必要的政策與經費支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地區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協調項目點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配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宣傳動員和現場工作的組織和協調,確保項目工作順利開展。
(二)疾控機構
南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我市城市癌癥早診早治項目的市級技術指導機構,具體負責項目組織宣傳與群眾動員,負責開展市級培訓、技術指導、質量控制等,配合省項目辦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監督項目執行進度。同時負責收集我市城市癌早診早治項目數據,并分析匯總上報至市衛生健康委疾控處和省癌癥中心。
各項目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為區級技術指導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宣傳與群眾動員,負責開展區級培訓、技術指導、質量控制、檢查評估等,配合上級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監督項目執行進度。同時負責收集項目數據,并分析匯總上報至區衛生健康委、衛生健康中心和市疾控中心。
(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項目點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責落實各項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宣傳與群眾動員,確定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調查對象名單和基本信息,開展調查,并完成調查問卷數據庫錄入。向居民告知癌癥風險評估結果,協助調查對象預約其在指定時間到省腫瘤醫院完成相應的臨床篩查檢查項目。
四、項目進度安排
1.2023年6月,召開項目啟動會和培訓會,各項目點開展培訓和現場工作;
2.2023年10月,中期檢查及報告;
3.2023年12月,年度工作結束;
4.2024年3月,提交年度總結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項目實施機構應嚴格按照項目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開展培訓,相關工作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開展工作。各環節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工作資質和工作經驗。
(二)項目信息需經省、市級技術執行機構逐級審核后報送國家癌癥中心項目辦公室。項目所有生物學標本需嚴格按技術方案處理、保存和運輸,以保證其生物學質量。項目所在地區應制訂應急預案,做好必要的應急物資儲備。
(三)市項目辦將對各項目實施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督導,如有項目推進不力或完成情況較差的縣區,我委將對該地區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