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科學謀劃“十四五”時期全區中醫藥(蒙醫藥)事業發展,根據《自治區“十四五”時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組織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9月8日—10月8日。
??? 聯 系 人: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蒙醫藥)綜合處? 岳紅娟
??? 聯系電話:0471—6946801、6944929(傳真)
??? 電子郵箱:mzyyzhc_wjw@nmww.gov.cn
??? 聯系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院8號樓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
(征求意見稿)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進一步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推動社會高質量發展,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發展中醫藥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的關鍵時期。根據中醫藥(蒙醫藥)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為加快推動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中醫藥(蒙醫藥)進入傳承創新發展的新階段,發展基礎更加穩固,發展面臨的形勢和問題更加復雜,進一步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
(一)發展成就。
中醫(蒙醫)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供給更加豐富。全區擁有中醫(蒙醫)醫院235所,其中,公立醫院117所,三級甲等醫院18所,三級乙等及三級醫院10所,二級甲等醫院57所。中醫(蒙醫)醫療機構床位40709張,達每千人口1.243張。各級各類中醫(蒙醫)醫療機構年診療量1916.3萬人次,年出院人數60.68萬人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蒙醫藥)參與治療率99%以上。全區建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或蒙醫館”1266個,98.4%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97%的蘇木鄉鎮衛生院、90.1%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1.5%的嘎查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蒙醫藥)服務,65歲以上老年人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覆蓋率達到45.32%,0-3歲兒童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覆蓋率達到58.02%,有40個旗縣、2個盟市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各級各類中醫(蒙醫)醫院設置治未病中心23個,治未病科122個,康復中心3個,康復科151個,老年病科35個,與養老院合作醫院26個。全區共有盲人按摩機構140個、中醫(蒙醫)醫養結合機構34個、中醫藥(蒙醫藥)養老康復旅游休閑基地3個,從業人員近7000人,主要提供灸療、按摩、推拿、松解疏通、康復、敷療、拔罐、熏蒸、藥浴、刮痧等中醫(蒙醫)健康服務項目。全區建有蒙醫藥博物館3個,國家及自治區級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宣教基地7個,重點推廣普及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生活理念和養生保健方法,公民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達到13.6%。
中醫藥(蒙醫藥)人才結構更加合理,傳承創新基礎更加堅固。全區擁有中醫藥(蒙醫藥)人員22449人,其中中醫(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7578人,平均每千人口0.73人。內蒙古醫科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等10所院校開設中醫藥(蒙醫藥)及相關專業,在校生5000余人。培養中醫(蒙醫)住院醫師1760名、全科醫師500名、學術繼承人及優秀骨干1500余名。著名蒙醫包金山榮獲“國醫大師”稱號,米子良、阿古拉獲“全國名中醫”稱號,納順達來獲“岐黃學者”稱號,杭蓋巴特爾獲“全國中醫藥杰出貢獻獎”,100名中醫(蒙醫)獲“自治區基層名中醫、名蒙醫”稱號。“十三五”期間,各級公立中醫(蒙醫)醫院承擔國家重點研發項目子課題5項、自治區重大專項6項、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25項,發明實用專利14項,獲得科技獎勵23項,制定中醫藥(蒙醫藥)標準42項,自治區蒙醫藥標準化項目40項。
(二)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中醫藥(蒙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隨著國家一系列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政策的深入實施,中醫藥(蒙醫藥)高質量發展迎來多重機遇,特別是為激發和釋放中醫藥(蒙醫藥)醫療、經濟、科技、文化、生態資源優勢創造了更加廣闊的空間。同時也應看到,中醫藥(蒙醫藥)發展還存在不少短板、面臨許多挑戰,距離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居民生產生活方式和疾病譜不斷發生變化,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的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中醫藥(蒙醫藥)資源分布不均,中西醫、蒙西醫協同能力不足,高層次和科研人才短缺,科技創新能力偏低,產業發展水平不高,居民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有待提升。面對機遇與挑戰,全區上下繼續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努力克服疫情帶來的困難和風險,積極強基礎、補短板、揚優勢,不斷提升中醫藥(蒙醫藥)的核心能力,開啟中醫藥(蒙醫藥)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
二、發展要求
“十四五”時期發展中醫藥(蒙醫藥)事業,必須始終遵循以下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努力實現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的重大部署和自治區建設健康內蒙古的總體要求,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為主線,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為動力,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服務能力和內涵建設,促進中醫藥(蒙醫藥)、西醫藥協同,全面提升中醫藥(蒙醫藥)應急救治能力,加快傳承創新體系布局,打造高素質中醫藥(蒙醫藥)人才隊伍,推動中藥(蒙藥)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拓展對外交流合作,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努力推動中醫藥(蒙醫藥)標準化、科技化、多樣化、便捷化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需求,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健康內蒙古建設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保障發展。堅持黨對中醫藥(蒙醫藥)工作的全面領導,完善中醫藥(蒙醫藥)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中醫藥(蒙醫藥)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醫藥(蒙醫藥)高質量發展提供政治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健康。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融入衛生健康大局,以滿足人民群眾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優化服務體系,強化服務支撐,充分發揮中醫藥(蒙醫藥)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中的獨特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堅持遵循中醫藥(蒙醫藥)自身特點和發展規律,繼承發揚中醫藥(蒙醫藥)理論、技術和方法,推動中醫藥(蒙醫藥)與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與現代科學技術融合發展,加快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標準化、現代化、產業化。
——堅持深化改革,全面融合。堅持以“創新、綠色、協調、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指引,健全中醫藥(蒙醫藥)管理體制、政策體系,深化醫療服務、醫保制度、藥品審批等領域改革,進一步完善評價與激勵機制,促進中醫藥(蒙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有利于發展的中醫藥(蒙醫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覆蓋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蒙醫藥)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健康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內容更加豐富。公立中醫(蒙醫)醫院公共衛生基礎條件和裝備水平得到改善,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救治能力普遍提升。中醫藥(蒙醫藥)人才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隊伍不斷壯大,人才結構不斷優化。中醫藥(蒙醫藥)信息化發展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明顯增強。中醫藥(蒙醫藥)標準化體系基本健全,標準推廣及應用水平大幅提升。中醫藥(蒙醫藥)醫、教、研協同發展機制基本建立,傳承創新能力和產業化現代化水平得到提升。中醫藥(蒙醫藥)文化供給更加優質豐富。中醫藥(蒙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各領域協調發展,進入新階段、形成新格局。
到2035年,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基本實現,中(蒙)西醫藥協調互補,優質高效的中醫藥(蒙醫藥)醫療服務體系全面建成,中醫藥(蒙醫藥)防病治病水平大幅提升,繼承與創新成效顯著,整體醫學和健康醫學優勢得到充分發揮,基礎理論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成效;人才培養體系更加完善,培養并造就一批高層次中醫藥(蒙醫藥)杰出人才。中醫藥(蒙醫藥)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更加凸顯,為服務國家和自治區發展戰略,建設健康中國、健康內蒙古做出更大的貢獻。
(四)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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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 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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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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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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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健康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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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蒙醫)類醫療機構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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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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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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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蒙醫)醫院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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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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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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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口公立中醫(蒙醫)類醫院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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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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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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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人口中醫(蒙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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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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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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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萬人口中醫(蒙醫)類別全科醫師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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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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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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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蒙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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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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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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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治未病科的二級及以上中醫(蒙醫)類醫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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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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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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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康復(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中醫(蒙醫)類醫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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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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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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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級及以上中醫(蒙醫)類醫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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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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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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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老年病科的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蒙醫)類醫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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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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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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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中醫(蒙醫)類臨床科室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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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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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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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中醫(蒙醫)類臨床科室的二級婦幼保健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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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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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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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綜合醫院中醫(蒙醫)床位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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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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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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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中醫館(蒙醫館)的社區衛生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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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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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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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衛生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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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蒙醫)總診療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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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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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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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蒙醫)類醫院出院人數占醫院出院人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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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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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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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個月兒童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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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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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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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老年人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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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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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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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醫藥(蒙醫藥)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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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服務總規模年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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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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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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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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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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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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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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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中醫(蒙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一)加強公立中醫(蒙醫)醫院能力建設。提升自治區級中醫(蒙醫)醫院現代醫院管理、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疑難和急危重癥診療、高層次人才培養、學術研究創新等方面的綜合能力,打造功能布局先進、臨床能力突出、文化氛圍濃郁的自治區中醫(蒙醫)傳承創新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分支機構。加強盟市級中醫(蒙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重點提高中醫(蒙醫)特色優勢專科服務能力,大力培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人才,建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覆蓋周邊的診療中心和制劑中心。加強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的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員配備,改進基本醫療、急診急救、護理康復及公共衛生技術、設備與服務,建成旗縣域中醫(蒙醫)診療中心。強化中醫(蒙醫)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健全以國家和自治區中醫(蒙醫)區域醫療中心為龍頭,各級各類中醫(蒙醫)醫療機構為骨干、其他醫療機構中醫(蒙醫)科室為協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蒙醫)服務為基礎的中醫藥(蒙醫藥)服務體系。
(二)筑牢基層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網底。夯實基層中醫藥(蒙醫藥)服務基礎,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蒙醫藥)服務水平。支持組建旗縣域中醫(蒙醫)醫療聯合體,推行以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為主體,輻射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的縣域整合型醫療服務模式。實現蘇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設置中醫館(蒙醫館)。探索將條件成熟的基層醫療機構轉型為一級中醫(蒙醫)醫院。優化基層中醫藥(蒙醫藥)服務人才資源配置,實行中醫藥(蒙醫藥)人員“縣管鄉用”,鼓勵退休中醫(蒙醫)醫師到中醫館(蒙醫館)提供服務,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蒙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及鄉村醫生中醫藥(蒙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
(三)做強其他醫療機構中醫藥(蒙醫藥)科室。強化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蒙醫)類臨床科室、中藥(蒙藥)房建設,加強中醫藥(蒙醫藥)人員配置,規范科室設置,完善中醫藥(蒙醫藥)服務內容,鼓勵中(蒙)西醫協同開展聯合攻關,建立和完善中(蒙)西醫協作診療制度。90%以上的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置中醫(蒙醫)類臨床科室,有條件的可設立中醫(蒙醫)病區和綜合治療區。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中醫藥(蒙醫藥)科室。鼓勵具備條件的旗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中醫(蒙醫)醫療機構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依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中醫藥(蒙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推廣普及中醫藥(蒙醫藥)家庭保健技術方法。
(四)鼓勵社會力量提供中醫(蒙醫)服務。多措并舉,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蒙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專科醫院,以名醫、名藥、名科、名術、名院為服務核心,提升技術水平和服務品質,提供優質的中醫(蒙醫)醫療服務的同時拓展中醫(蒙醫)健康服務,選派中醫(蒙醫)醫師牽頭組建或者參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提供中醫藥(蒙醫藥)特色突出的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有條件的機構可以開展醫養結合、康養結合、健康旅游合作,打造中醫藥(蒙醫藥)特色優勢突出、具有影響力的健康服務產業示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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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中醫(蒙醫)醫療體系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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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級區域醫療中心(中醫(蒙醫))建設
強化自治區級大型中醫(蒙醫)醫院建設,提升特色優勢服務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強化醫、教、研、制劑中心輻射作用,至少打造1個國家級中醫(蒙醫)區域醫療中心。
2.自治區區域醫療中心(中醫(蒙醫)建設
重點建設3-5個自治區級區域中醫(蒙醫)醫療中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重要醫療設備配備,重點提高急危重癥診療能力和中醫(蒙醫)特色專科服務能力,建設面向周邊旗縣的遠程診療和教育平臺。
3.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工程
在建好2個現有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中心的基礎上,再建5個基于中醫藥(蒙醫藥)學科特點、引領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和創新的高水平中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大型設備配備,建成符合中醫藥(蒙醫藥)特點的循證證據轉化平臺、中醫(蒙醫)特色診療技術評估和標準化的技術平臺、中醫藥(蒙醫藥)優勢病種古籍文獻挖掘應用平臺,促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
4.加強盟市級中醫(蒙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
開展盟市級中醫(蒙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推動沒有三級甲等中醫(蒙醫)醫院的盟市改善基礎設施條件,配備必要的診療設備,盡快達到三級甲等醫院水平。
5促進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提質擴能
加強旗縣級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和綜合治療區(室)建設,支持旗縣級治未病中心、康復中心、慢病中心、老年病中心等專科中心建設,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和信息化服務能力,加大中醫(蒙醫)適宜技術的推廣應用,為群眾提供融預防、治療、康復于一體、全鏈條、便捷的中醫藥(蒙醫藥)服務。到2025年,30%以上的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水平。
6.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蒙醫)服務能力提升項目
實施基層中醫藥(蒙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開展蘇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蒙醫館或中醫館建設,改善診療環境,提升中醫藥(蒙醫藥)診療技術水平,完善中醫(蒙醫)診療設備,加強中醫藥(蒙醫藥)人員配備和培訓。到2025年,實現旗縣級中醫(蒙醫)醫療機構全覆蓋,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蘇木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館或蒙醫館,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嘎查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或蒙醫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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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中醫藥(蒙醫藥)服務質量
(一)做強中醫(蒙醫)特色優勢專科。以滿足重大疑難疾病防治和臨床需求為導向,指導和加強中醫(蒙醫)骨傷科、婦科、兒科、皮膚科、肛腸科、五療科、治未病科、康復科以及心腦血管病、腎病、血液病、腫瘤、周圍血管病等特色優勢專科專病的規范化建設和科學管理,加強基礎設施設備配置,建立學科帶頭人制度,均衡配置人才梯隊,強化處方點評,發展非藥物療法,試點開展中醫(蒙醫)護理門診,通過繼承和發揚中醫藥(蒙醫藥)特色診療技術,在中醫(蒙醫)理論、技術方法、藥物制劑等方面積極探索,形成并推廣一批中醫(蒙醫)療效獨特的適宜技術和中藥(蒙藥)治療方案,建設一批中醫(蒙醫)特色優勢示范專科。
(二)升級中醫(蒙醫)治未病健康工程。開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促進行動,規范二級以上中醫(蒙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加大中醫(蒙醫)醫院治未病中心(科)建設力度,深入推進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治未病中心建設,拓展中醫藥(蒙醫藥)治未病服務內容,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脊柱側彎、腦癱等中醫(蒙醫)適宜技術防治試點,逐步將服務拓展至醫院各臨床科室,融入疾病診療全過程。針對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持續開展中醫(蒙醫)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豐富中醫(蒙醫)治未病內容,鼓勵家庭醫生提供中醫(蒙醫)治未病簽約服務內容,推廣一批中醫(蒙醫)治未病服務方案。到2025年,建成15個中醫(蒙醫)治未病示范中心,推廣50個針對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中醫(蒙醫)治未病干預方案。
(三)完善中醫藥(蒙醫藥)特色康復體系。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中醫(蒙醫)醫院康復科(中心)建設,推進康復醫院全部設置中醫(蒙醫)康復治療室,其他提供康復服務的醫療機構普遍能夠提供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發展中醫藥(蒙醫藥)特色康復醫學,依托現有資源布局一批區域中醫(蒙醫)康復中心,培養中醫(蒙醫)康復人才,豐富中醫(蒙醫)康復服務內容,促進中醫(蒙醫)康復技術與傳統體育、現代康復技術融合,帶動中醫(蒙醫)康復器具研發,提升中醫(蒙醫)康復服務水平。鼓勵在社區、家庭以及各類康養機構推廣運用中醫(蒙醫)康復技術。到2025年,建設1個國家級、3-5個自治區級、8-10個盟市級康復示范中心,針對優勢病種形成推廣一批中醫(蒙醫)特色康復技術和方案。
(四)提升中醫藥(蒙醫藥)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立中醫藥(蒙醫藥)參與公共衛生應急工作機制,將中醫(蒙醫)醫院納入應急管理與救治體系,組建中醫(蒙醫)疫病防治隊和緊急醫學救援隊,將中醫藥(蒙醫藥)防治舉措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加強各級中醫(蒙醫)醫院急診、重癥、呼吸、感染等相關科室的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強化應急救治物資和藥品儲備,加大公共衛生應急和重癥救治培訓,依托自治區級中醫(蒙醫)醫院建設國家中醫(蒙醫)疫病防治基地和中醫(蒙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完善中(蒙)西醫協同應急管理模式和應急機制,建設中醫藥(蒙醫藥)應急科研平臺。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中醫藥(蒙醫藥)部門和專家隊伍。
(五)加快中西醫(蒙西醫)結合發展。開展中西醫(蒙西醫)防治重大疾病和常見病多發病試點,推廣“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蒙西醫)結合醫療模式,打造中西醫(蒙西醫)結合“旗艦醫院”,建成中西醫(蒙西醫)結合學科和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建設中西醫(蒙西醫)結合示范科室,完善基礎設施、信息化和設備條件,配備中西醫(蒙西醫)結合團隊,提供一體化的多元一體的中西醫(蒙西醫)綜合診療服務,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和疑難、急危重癥的中西醫(蒙西醫)結合聯合攻關,制定并推廣一批中西醫(蒙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和管理指南。
(六)完善體現中醫(蒙醫)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醫(蒙醫)醫院治理體系和管理制度,落實各級政府對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則、標準規范對醫院的監督指導職責。加強各級各類中醫(蒙醫)醫院黨的建設,加快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綜合改革,全面實施醫院章程,健全醫院運行決策機制和管理制度。完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突出以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維護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的公益性,實現社會效益與運行效率的有機統一。
(七)加大中醫藥(蒙醫藥)信息化支撐。實施“互聯網+中醫藥(蒙醫藥)”工程。加大中醫藥(蒙醫藥)信息系統建設支持力度,加強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數據中心和基礎數據庫建設。依托國家中醫藥綜合統計系統,建立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綜合統計網絡直報制度。支持中醫(蒙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聯合體,開展好城市醫療集團和專科聯盟試點工作。加快建立以自治區級醫院為核心的中醫(蒙醫)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和平臺,面向醫聯體單位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醫療服務。推進“智慧中醫(蒙醫)醫院”建設,鼓勵發展互聯網中醫(蒙醫)醫院,探索創建覆蓋診療全過程一體化和遠程醫療服務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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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3? 提升中醫藥(蒙醫藥)服務質量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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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中醫(蒙醫)特色重點醫院
持續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名科、名院、名藥工程,重點支持6所盟市級中醫(蒙醫)醫院、24個專科、12個綜合治療區建設,加強以中醫(蒙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專病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用房建設,優化功能布局,改善診療環境,強化設施設備配置,加強中藥(蒙藥)藥事和中醫(蒙醫)護理服務能力建設。中醫(蒙醫)綜合治療區(室)挖掘、整理、評估、優化、創新、推廣一批安全有效的中醫(蒙醫)醫療技術,治未病中心和康復中心總結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并在全區推廣使用,名老中醫(蒙醫)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傳承名醫經驗、掌握傳統思維、診療技術強的中醫藥(蒙醫藥)骨干力量,中藥(蒙藥)制劑中心標準化建設,能夠生產、備案、創制更多的中藥(蒙藥)制劑品種,帶動醫療機構中藥(蒙藥)制劑的開發應用。
2.?建設中醫(蒙醫)重點專科
推進中醫(蒙醫)特色優勢專科規范化建設,加強專科設備配置,加強學科帶頭人和專科骨干培養,做優做強骨科、婦科、兒科、皮膚科、肛腸科、五療科、針灸、推拿及心腦血管病、腎病、血液病、腫瘤、周圍血管病等優勢專科專病。篩選推廣一批中醫(蒙醫)治療優勢病種、適宜技術和療效獨特的中藥(蒙藥)品種。
3.?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蒙西醫臨床協作
在總結推廣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開展腦梗死蒙西醫臨床協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聚焦癌癥、心腦血管、糖尿病、感染性疾病、阿爾茨海默病、婦兒科疾病和抗生素耐藥等開展中西醫、蒙西醫結合聯合攻關,形成并推廣10個中西醫、蒙西醫結合診療方案。
4.?建設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中醫(蒙醫)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的統一部署,按照中西醫、蒙西醫同質化要求,依托內蒙古自治區中醫醫院,圍繞呼吸等重大傳染(感染)性疾病,發揮學科建設、人次培養和科技創新、技術輻射效應,以點帶面,全面提高以呼吸道疾病為代表的重大傳染病防控救治能力,促進醫學研究和成果轉化。
5.?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醫(蒙醫)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的統一部署,按照中西醫、蒙西醫同質化要求,依托內蒙古自治區國際蒙醫醫院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重點提升嚴重創傷與多發傷害救治能力和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能力。
6.提升各級中醫(蒙醫)醫院應急救治能力
支持三級中醫(蒙醫)醫院加強感 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級以上標準的臨床實驗室等建設,支持二級中醫(蒙醫)醫院加強感染性疾病科、急診科、呼吸科等建設,加強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診急救知識培訓,提高中醫(蒙醫)醫院感染性疾病診療水平,加強院感防控管理,提升中醫(蒙醫)醫院應對呼吸道傳染病等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7.建設互聯網+中醫(蒙醫)示范單位
依托三級甲等中醫(蒙醫)醫院,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打造3-5個自治區互聯網中醫(蒙醫)示范點,開展互聯網中醫(蒙醫)特色診療服務和中醫(蒙醫)互聯網醫院協同體建設,實現優質資源和下沉和共享。
8.建設智慧中醫(蒙醫)醫院示范單位
遴選信息化基礎較好的中醫(蒙醫)醫院開展試點建設,優化業務流程,強化院內業務協同,打通新資源,貫通診療全程,鼓勵機遇云平臺開發醫院信息系統,建設互聯網中醫(蒙醫)醫院,支持和研發中醫(蒙醫)職能診療輔助系統,建立中醫(蒙醫)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和平臺,拓展線上中醫(蒙醫)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蒙醫館健康信息平臺做好業務協同、打通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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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全中醫藥(蒙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一)發展中醫藥(蒙醫藥)畢業后教育。完善中醫藥(蒙醫藥)畢業后教育與學歷教育的銜接制度。新建3-5個國家級中醫(蒙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開展中醫(蒙醫)住院醫師、全科(助理)醫師規范化培訓。建立完善西醫學習中醫(蒙醫)制度,加強中(蒙)西醫結合人才培養,鼓勵西醫學習中醫(蒙醫),推動中(蒙)西醫深度融合。支持發展中醫藥(蒙醫藥)專業網絡繼續教育。依托國家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培養一批中醫藥(蒙醫藥)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
(二)壯大基層中醫藥(蒙醫藥)隊伍。落實中醫藥(蒙醫藥)專業基層大專學歷教育、免費訂單定向培養政策。加大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鄉村醫生中醫藥(蒙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力度。制定基層中醫藥(蒙醫藥)人才政策保障,探索城市醫療機構中醫藥(蒙醫藥)人員多點執業,醫聯體、縣鄉一體化等新型人才資源配置模式。
(三)健全中醫藥(蒙醫藥)師承培養機制。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優秀臨床人才研修和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啟動國家第七批、自治區第四批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試點在中醫(蒙醫)醫療機構推行師承導師制度。對承擔帶徒任務的指導老師、優秀臨床研究人才等在績效工資分配、職稱晉升方面予以傾斜。
六、加大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
(一)加強中醫藥(蒙醫藥)傳統知識的傳承保護。開展中醫藥(蒙醫藥)傳統知識調查,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文獻搶救性發掘整理與系統研究,支持開展文獻校勘、注釋、翻譯等工作,建成中醫藥(蒙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加強中醫藥(蒙醫藥)特色傳統療法、具有鮮明地域特征的民間特色傳統療法挖掘、整理與保護。建立古籍文獻數據共享平臺,開展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民間驗方、秘方和特色診療技術收集、整理、篩選和推廣工作,重點加強對國醫大師、岐黃學者及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學術思想、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傳承保護與研究推廣。加大中醫藥(蒙醫藥)知識產權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
(二)打造高層次中醫藥(蒙醫藥)研究服務平臺。建設中醫藥(蒙醫藥)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中醫(蒙醫)臨床研究基地等科技創新平臺。組建自治區中蒙醫藥研究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引進高層次研究團隊,促進醫、教、研、產融合,加強多學科、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研究創新,推動中醫藥(蒙醫藥)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加快中醫藥(蒙醫藥)現代化。
(三)支持中醫藥(蒙醫藥)研究創新。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統中醫藥(蒙醫藥)研究方法,開展中醫藥(蒙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和傳染病等臨床研究。依托現有的中醫藥(蒙醫藥)研究項目,開展形成融合中醫藥(蒙醫藥)專長的臨床診療方案。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循證醫學研究,選擇2-3個中醫藥(蒙醫藥)優勢病種,系統開展臨床評價、療效機制、辯證論治研究。
(四)加快蒙醫藥標準體系建設。實施國家中醫藥標準研究項目,自治區重點支持蒙醫藥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和療效評價標準的研究制定與推廣應用,制修訂中藥材(蒙藥材)種子種苗種植地方標準。加快《蒙醫病證分類與代碼》《蒙醫門診首頁標準》研究制定和《中華醫學百科全書》(蒙醫學卷)、《中華醫藏》(蒙醫類)、《中國中藥大典》(內蒙古卷)的編撰進程。促進蒙醫藥標準與蒙古國互通互用。
(五)加強中藥材(蒙藥材)保護和開發。加強道地藥材種質資源和原產地保護,整理內蒙古道地和大宗藥材目錄,培育、保護、推廣蒙古黃芪、防風、肉蓯蓉等道地中藥材知名品牌,培育一批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和生態種植示范基地,建設一批種質資源庫和定制藥園。搶救接近滅絕的道地藥材,引進新技術、新方法加大人工種植培育力度,支持開展替代品研究開發。到2025年,打造內蒙古東部區、中部區、西部區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評定5家“定制藥園”,建設6個自治區級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20個道地與特色藥材規范化種植基地。
七、發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產業
(一)構建中醫藥(蒙醫藥)養生保健服務體系。規范中醫(蒙醫)養生保健服務行為,推動建立中醫(蒙醫)養生保健服務標準化體系,促進中醫(蒙醫)健康狀態辨識與評估、咨詢指導、健康干預、健康管理等服務規范開展。豐富中醫(蒙醫)養生保健服務內涵,推廣中醫(蒙醫)養生保健方法及太極拳、八段錦、五禽戲、安代舞等中醫(蒙醫)傳統運動,推動形成“體醫結合”的健康服務模式,倡導體現中醫(蒙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建立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行業準入和考核制度,規范服務內容,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服務監管,提升經營水平和服務質量,保障中醫(蒙醫)養生保健服務健康發展。
(二)發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蒙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蒙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健康養老向農村、社區、家庭下沉。二級以上中醫(蒙醫)醫院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二級以上中醫(蒙醫)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共建、組建醫療養老聯合體,為老年人提供連續、綜合、一體化中醫藥(蒙醫藥)服務。鼓勵中醫(蒙醫)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中醫(蒙醫)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建設中醫藥(蒙醫藥)特色醫養結合示范基地。
(三)發展中醫藥(蒙醫藥)特色健康旅游。推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服務與旅游業深度融合,建設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提供體驗性強、參與度廣的健康旅游產品。積極引導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制定健康旅游路線,舉辦健康旅游博覽會,吸引海外消費者。完善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旅游相關標準體系,推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旅游高質量發展。
(四)推出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產品。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功能性化妝品為重點研發中醫藥(蒙醫藥)健康養生產品、鼓勵圍繞中醫(蒙醫)養生保健、診療與康復能力提升,以中醫(蒙醫)理論為指導,研制便于操作、適于家庭的健康檢測、監測產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復等器械或輔助用具,加大市場推廣,帶動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產品市場化。
八、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和開放發展
(一)促進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加大中醫藥(蒙醫藥)傳統文化和科學知識的普及力度,實施“中醫中藥中國行?蒙醫蒙藥內蒙古行——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傳播行動”,舉辦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科普活動,推動中醫藥(蒙醫藥)文化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建設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宣教基地,改善中醫藥(蒙醫藥)博物館和主題展館基礎條件,提高中醫藥(蒙醫藥)古籍文獻的保護和利用能力,打造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平臺和優質產品。
(二)擴大中醫藥(蒙醫藥)開放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采取市場化方式,與有合作意愿的國家共同建設高質量的中醫藥(蒙醫藥)海外中心、國際合作基地和服務出口基地。支持有條件的中醫(蒙醫)醫院設立中醫藥(蒙醫藥)對外服務基地,發展“互聯網+中醫藥(蒙醫藥)貿易”,為境外患者就醫提供便利。加強中醫藥(蒙醫藥)在醫教研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中醫藥(蒙醫藥)文化海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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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4? 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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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行動
開展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系列活動,推廣普及中醫藥(蒙醫藥)健康養生知識、方法,傳播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理念,提升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影響力。建設100個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文化進校園。
2.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精品項目
建設10-15個融健康養生知識、養生保健體驗、休閑娛樂于一體的中醫藥(蒙醫藥)文化體驗場館。挖掘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精華精髓,完成?? 5--10項研究成果形成具有自治區特色和濃厚底蘊的中醫藥(蒙醫藥)傳說和名家故事。創作一批承載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內涵的中醫藥(蒙醫藥)題材動漫、短視頻等新媒體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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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完善中醫藥(蒙醫藥)政策機制
(一)完善符合中醫藥(蒙醫藥)發展特點的管理機制。健全各級中醫藥(蒙醫藥)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加強對中醫藥(蒙醫藥)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促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方針政策,議定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相關的重大決策及事項。遵循中醫藥(蒙醫藥)經驗醫學、辨證施治的發展規律和診療特點,改革現行中藥(蒙藥)審評審批、分類注冊管理和中醫(蒙醫)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等制度,完善中醫藥(蒙醫藥)監管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中醫藥(蒙醫藥)特點、有利于中醫藥(蒙醫藥)服務提供、體現中醫藥(蒙醫藥)技術勞務價值的政策管理體系。
(二)建立中醫藥(蒙醫藥)科技創新評價體系。研究制定激勵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對中醫藥(蒙醫藥)基礎理論、服務質量、臨床療效、科技創新等方面的評價,探索建立由同行專家、服務對象和第三方評價機構共同參與,注重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評價的科技創新評價機制,不斷提升中醫藥(蒙醫藥)解決臨床重大問題、提高臨床療效和服務質量、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中醫藥(蒙醫藥)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完善符合中醫藥(蒙醫藥)行業特點的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體系。在醫療服務領域,健全中醫藥(蒙醫藥)專業技術崗位突出實踐能力、工作績效、職業素養的評審評價和聘任制度,建立中醫藥(蒙醫藥)優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在名中醫(蒙醫)評選工作中突出臨床實踐和醫德醫風。在中醫藥(蒙醫藥)科技創新領域,探索建立以科研能力、創新成果和應用發展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建立基于崗位職責和科技績效評估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四)完善促進中醫藥(蒙醫藥)發展的投入補償機制。落實并完善政府對中醫藥(蒙醫藥)的投入和補償政策,隨財力增加逐漸加大對中醫藥(蒙醫藥)事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中醫藥(蒙醫藥)的基礎設施配置、學科能力提升和傳承創新。保持公立蒙醫醫院人員經費全額預算,中醫醫院人員經費達到80%以上。
(五)建設中醫藥(蒙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深化中醫藥(蒙醫藥)綜合改革,遴選條件相對成熟的地區建設中醫藥(蒙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加強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協調推進,圍繞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探索中醫藥(蒙醫藥)工作新模式和新路徑,完善中醫藥(蒙醫藥)發展的政策機制,為中醫藥(蒙醫藥)綜合改革提供示范。
十、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落實。各級衛生健康及中醫藥(蒙醫藥)管理部門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黨和國家民族工作方針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準確把握自治區建設健康內蒙古、振興發展中醫藥(蒙醫藥)事業的重要部署,加強宣傳貫徹、科學謀劃、統籌安排,確保發展目標和工作任務與國家大政方針統一、與自治區健康內蒙古建設統一、與衛生健康及中醫藥(蒙醫藥)系統的工作部署統一,扎扎實實地將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科學指導,有序推進。建立規劃施情況動態評估機制,強化實動態監督和跟蹤分析。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細化各項任務的具體內容,按照工作職責、時序進度和工作要求制定任務臺賬,及時研究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盟市及有關單位分解任務,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定期報送工作任務進展情況,確保達到預期目標。
(三)及時總結,定期評估。各級蒙中醫藥管理部門及各級各類中醫藥(蒙醫藥)相關單位加強相關數據的整理、實施情況的梳理和工作經驗的總結。國家和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將適時安排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為研究制定推動中醫藥(蒙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