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職工災難性衛生支出風險保障機制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 國家高度重視人民健康,加快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通過統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提升服務,增強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協調性,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促進健康中國戰略實施,統籌減輕包括職工大病患者在內的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關于完善職工醫療保障相關制度體系
? 國家加快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通過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完善補充保障措施、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等方式,合力防范因病致貧返貧風險。一是加強基本醫療保障。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目前,職工醫保在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80%左右,封頂線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左右。各地根據醫?;鹗罩闆r,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機制,把一些病期長、醫療費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二是完善補充保障措施。各地普遍建立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對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大病患者再進一步給予保障。同時,鼓勵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并落實財稅優惠政策,明確企業為員工支付的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不超過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三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在分類資助包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基礎上,穩步拓展救助對象范圍,逐步提高年度救助限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職工或因高額醫療費用負擔致貧返貧的困難職工均可申請獲得相應救助。目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內個人自付住院費用救助比例達到70%左右。四是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國家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支持商保機構創新產品設計,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目前,有160多家保險公司開展健康保險業務,開發了涵蓋疾病保險、醫療保險、護理保險、醫療意外、失能收入損失保險五大類5千多個產品。此外,各級工會在開展工會醫療互助的基礎上,強化對相對困難職工家庭的日常幫扶工作,形成層次清晰、各有側重、有機銜接的梯度幫扶工作格局,切實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各地還支持慈善組織開展大病醫療救助項目,鼓勵設立大病救助專項基金,發揮有益補充作用。
? 您提出“采取多種措施,從源頭上化解災難性衛生支出風險”的建議與我們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重點改革任務的思路總體一致。今年以來,我們加快推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鞏固提高基本醫保統籌層次、探索建立重大疫情費用保障機制、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注重向改革要紅利、向管理要效益,統籌提高大病患者保障水平。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總體部署,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會同相關部門健全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機制,統一規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及時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職工大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提高救助精準性。
二、關于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銜接
? 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的重要制度安排。為統籌發揮保障合力,近年來醫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多種措施促進各項保障制度銜接。一是加快建立醫保待遇清單制度。建立健全醫保待遇清單制度,規范基本醫保、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邊界,科學確定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項目和標準,為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預留充足空間。二是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在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的基礎上,以完善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為抓手,及時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完善分類救助政策,探索建立防范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支持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構建綜合保障格局。三是促進醫保統籌層次銜接。為在更大范圍內均衡參保職工待遇,以鞏固提高統籌層次為抓手提升基金支撐能力。目前,全國職工醫?;緦崿F市級統籌,京津滬渝4個直轄市以及福建、西藏、海南實現省級統籌。同步提高醫療救助統籌層次,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保銜接適應。
? 您提出“在補充醫療保險中消除基本醫療保險所特有的目錄限制”的建議,有助于在保障范圍方面促進商業健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由于補充醫療保險涉及職工大額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等多種形式,并且不同制度的籌資來源和保障責任邊界不同,在保障目錄范圍確定上還需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金支撐能力等相適應。下一步,我們將在統籌完善醫保支付機制中,加快健全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促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等與基本醫保在保障范圍上密切銜接,有針對性滿足參保大病職工基本保障之上、醫保目錄外費用保障需求。
三、關于完善藥品采購及供應機制
?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8年以來我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醫保藥品準入談判,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有效減輕群眾用藥負擔。一是保障抗癌藥等談判藥品供應。自2017年起,國家連續三年組織開展醫保藥品談判,其中2018年為抗癌藥專項準入談判,已將40余種抗癌藥成功納入醫保乙類目錄。為做好談判抗癌藥配備使用工作,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推動談判藥品落地的文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也作出規定,明確要求登記腫瘤科的相關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及時配備抗癌藥,不得以費用總控、醫保費用總控、“藥占比”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為推動談判藥品落地,我局建立了談判藥品落地監測機制,根據監測結果,談判藥品的實際報銷比例在60%以上。二是完善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機制。按照“招采合一、量價掛鉤”原則,有序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國家層面已圓滿完成11個城市試點并平穩推進試點全國擴圍。據統計,兩批國家集采共57種藥品,平均降價55%,價格由原來國際最低價的2-3倍下降到與之相當的水平,節約藥品費用344億元。同時,部分省份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以外品種開展帶量采購。三是加強罕見病患者醫療保障。目前,絕大多數罕見病對癥治療藥品及血友病、特發性肺纖維化、肌萎縮側索硬化癥等罕見病用藥已在醫保目錄中,價格大幅下降。國家還通過鼓勵罕見病治療藥品研發,加快推進罕見病治療臨床急需境外新藥上市,對罕見病用藥研發提供支持等措施,有效提升罕見病用藥供應。
? 此外,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加強政策和管理協同,通過加強家庭醫生隊伍建設、提升基層醫療機構診療服務能力、完善支付政策促進基層首診等措施,保障群眾獲得優惠實質的醫藥服務。
關于您提出的“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基本醫保制度”的建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已對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進一步要求,職工和城鄉居民分類保障,待遇與繳費掛鉤,基金分別建賬、分賬核算。這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和居民籌資能力差異等現實因素。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強籌資和待遇政策研究,完善職工相關醫療保障政策措施,更好保障參保職工醫療保障權益。
? 您的建議調研充分、針對性較強,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不斷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優化醫療保障服務管理,促進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工會互助等協同發展,合力減輕包括職工在內的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