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設區市稅務局:
? 為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參保質量,保障參保群眾權益,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部門下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以下簡稱《意見》)。現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 一、切實增強對基本醫保參保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 參保工作是基本醫保的基礎性工作,為保障參保人員依法享有基本醫保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人口流動和就業形態更加多樣化,與此同時,基本醫保統籌層次和醫保信息化建設水平不高,重復參保、漏?;蜻x擇性參保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各地必須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狠抓政策落實,把參保工作作為醫療保障工作的重要方面加以推進,確保讓參保人獲得更加滿意的服務。
? 二、明確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 堅持全面覆蓋,補齊短板;堅持分類完善,精準施策;堅持優化服務,保障待遇;堅持技術支撐,提高質量。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自2021年參保年度起,參保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實時查詢,參保信息質量明顯提升;到2025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中有升,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持續增強。
? 三、推進基本醫保參保擴面
?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全省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計劃,在穩定原有參保面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就業人口、城鎮化率等指標,科學合理確定年度參保擴面目標,并細化分解下達各縣(市、區)。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意見》(蘇政辦發〔2019〕79號)要求,將擴面征繳等落實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工作責任制和年度綜合考核范圍,大力提升參保質量,參保率穩定在98%以上。
? 四、優化參保結構,抓好參保繳費工作
? 完善參保繳費政策,改進優化參保繳費服務。依法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擴面,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醫保費并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不得以職工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等為由拒不辦理職工醫保參保手續,既要做好待遇銜接,又要防止重復參保。鼓勵和引導新業態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勞動年齡段城鄉居民等人員(簡稱“三類人員”)參加職工醫保,進一步優化基本醫保參保結構。三類人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應隨單位參加職工醫保;未建立勞動關系的,可以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身份繳費參加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可按下限執行,也可參加居民醫保。嚴格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著力抓好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的個人繳費征繳工作,注重發揮各級政府特別是街道、鄉(鎮)政府以及高等院校、中小學校等單位積極性,依托社區網格管理平臺及基層醫保服務網絡,加強部門協作,努力鞏固居民醫保的參保擴面成果。
? 五、完善數據共享、待遇銜接及參保繳費服務機制
?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與本地區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交換和銜接協作機制,加強人員信息比對和共享,核實斷保、停保人員情況,精準鎖定未參保人群,形成并做實全民參保計劃庫。定期開展省內參保人員信息比對工作,排查清理信息錯誤、數據缺失、重復參保等異常信息,對重復參保的,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按照《意見》規定的處理原則有序清理。及時將重復參保清理信息以及參保人員身份變化等信息傳遞給稅務部門,減少重復繳費和錯誤繳費。同時,進一步加大籌資、待遇、服務等綜合宣傳力度,不斷強化居民繳費意識,對未參保人員實行精準推送式宣傳,調動群眾參保繳費積極性。
? 完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缰贫葏⒈4鲢暯訖C制,按照《意見》規定,做好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跨制度參保人員的參保待遇銜接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待遇等待期等政策要按要求合理調整。
?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聯合稅務部門,完善個人參保繳費服務機制,特別是要按照《意見》規定的退費原則做好相關退費服務工作,對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其他情況,由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提出,省醫療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后,明確可退費和不予退費的具體意見。同時,按照《意見》規定做好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工作。
? 六、加強改進重點人群和特殊人群的參保繳費服務
? 按照《意見》規定,對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兒、退役軍人、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退捕漁民等重點人群,完善參保繳費政策,做好參保繳費服務,確保待遇有效銜接。結合我省實際,對持居住證參保人員與戶籍地居民、新生兒與普通兒童,應按照相同類型的標準繳費并享受同等待遇。
? 七、明確工作責任
?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應加強源頭把關,注重全過程動態管理,確保參保人身份真實,保障合理待遇。要將參保計劃完成情況、參保質量等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各設區市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醫療保障、稅務部門要優化完善信息系統和數據共享平臺,對清理的重復參保信息妥善保管,以備后續查驗。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溝通,穩妥有序做好參保工作,遇有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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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