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療機構:
??? 根據國家和本市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規定,按照《關于公布本市醫療機構<可另收費的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的通知》(滬醫保價采〔2019〕84號)的要求及本市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價格項目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公布新增可另收費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見附表),自2022年3月23日起執行。
二、屬于新增可另收費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的產品,相關單位按照本市“一網通辦”工作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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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本市新增可另收費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目錄(7)
一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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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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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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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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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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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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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診斷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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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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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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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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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