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精準醫學應用學會常務副會長孫炳剛介紹,將新生兒的DNA信息加載在電子出生醫學證上,即在新生兒出生后,由產房助產士或病區護士采集新生兒的足跟血,然后將保存血樣的血卡統一冷鏈運輸至指定的DNA鑒定中心,再由DNA鑒定中心按操作標準提取血樣中的DNA信息,加密后存放在出生醫學證明DNA信息庫中,最后通過出生證的唯一編號將新生兒的DNA信息與出生證相關聯,并加載在電子出生證上。
孫炳剛介紹,目前我國已建成統一的全國公安機關DNA數據庫和“打拐”DNA數據庫,但需采集被拐賣或失蹤的孩子及其父母的DNA信息進行比對,耗時長,手續繁瑣。如果加載DNA條碼的出生證在全國推行,一旦發現被拐賣的孩子,取兩滴血測孩子的DNA就可以在數據庫中檢索到孩子原本的家庭出生信息,可實現精細人口管理,防止人口走失、失聯或被拐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