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醫療保障局:
??? 根據《省醫保局辦公室?省財政廳辦公室轉發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鄂醫保辦〔2021〕25號),現對《湖北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指導規范》(鄂醫保發〔2021〕51號)中“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事項(包括“出具《參保憑證》”和“轉移接續手續辦理”兩個子項)進行調整,主要涉及服務對象、辦理流程、辦理材料、承諾辦理時限和樣表等內容,調整后的指導規范詳見附件1和2。各地在現場辦理“轉移接續手續辦理”業務時,如需《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附件中對應的樣表(線上辦理不需此表)。
??? 請各地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工作。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