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1〕44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 為進一步加強對器官、組織移植相關醫療保險費用報銷管理,不斷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水平,根據《關于將心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3〕39號)有關規定,現決定新增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八醫學中心為肺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定點醫療機構。
???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保險管理規定和服務協議、補充協議要求,加強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八醫學中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八醫學中心要自覺遵守服務協議、補充協議約定,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法規政策規定,主動加強管理,規范醫療行為,切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安全、有效、規范、合理的服務。
???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0日起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