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衛生健康委公布了《上海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滬衛規〔2022〕1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現對《辦法》有關內容予以解讀。
????一、《辦法》起草制定的背景與目的是什么?
????《職業病防治法》近年歷經多次修訂,取消了三名以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集體進行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機構資質行政審批事項,并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對職業病診斷工作的規范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以及“放管服”改革有關精神,對原衛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6號),我委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起草制定了《辦法》,進一步規范本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工作。
????二、《辦法》的政策依據和原則是什么?
????依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173號)等相關規定,落實“放管服”要求,明確本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制度;調整細化本市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病診斷工作應具備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儀器設備等條件。
????三、《辦法》總體內容包括哪些?
????《辦法》共十四條5個附件。第一條至第四條,主要明確本文件適用范圍以及市、區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事權分工。第五條,主要明確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病診斷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第六條至第十一條,主要明確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備案變更和注銷備案的程序和要求等內容。第十二條,主要明確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診斷機構監管。第十三條至第十四條,主要明確本文件的實施時限和解釋權限。5個附件分別為職業病診斷機構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配置標準、儀器設備基本配置要求、機構備案表、機構備案變更表和備案回執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