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
按照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醫保發〔2019〕46 號)要求,現將部分藥品調整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凡列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558號)范圍的原省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詳見附件),于2020年6月30日調整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
? 二、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及時更新完善本地信息系統藥品數據庫,嚴格醫保藥品支付管理,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6月10 日
附件?
調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的國家重點監控藥品
序號
|
藥品名稱
|
劑型
|
1
|
丹參川芎嗪
|
注射液
|
2
|
轉化糖電解質
|
注射液
|
3
|
骨肽氯化鈉
|
注射液
|
4
|
長春西汀葡萄糖
|
注射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