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衛函〔2021〕196號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省人民醫院、三六三醫院、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轉移支付地方項目包蟲病患者救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725號)、《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轉移支付地方項目包蟲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衛函〔2020〕322號)和《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包蟲病外科治療定點醫院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組織四川省包蟲病患者救治技術指導組專家開展了四川省包蟲病外科治療定點醫院評估。經醫院自愿申報,指導組專家進行資料初審和現場評估,并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等7家醫院為四川省包蟲病外科治療定點醫院,為期五年。具體名單如下: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省人民醫院、阿壩州人民醫院、甘孜州人民醫院、涼山州第二人民醫院,可開展肝臟包蟲病和肝外包蟲病外科治療。
??三六三醫院、雅安市人民醫院,可開展肝臟包蟲病外科治療。
??各定點醫院要按照《中央轉移支付地方項目包蟲病患者救治管理辦法》要求,對經臨床檢查和手術評估后符合外科治療條件的患者開展外科手術治療,并規范使用項目經費,予以手術治療補助。同時,不斷提升醫院專業技術人員治療能力,滿足包蟲病患者手術治療需求。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