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 現將《山東省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0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山東省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
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加強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醫療衛生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是指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主治(主管)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前,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
第三條?執業醫師(含助理)包括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
第四條?“累計一年”是指累計服務滿40周或200個工作日,連續服務3個月以上的方可累計計算。
第五條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是指政府舉辦縣級以下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不包括縣本級醫療衛生機構。
第六條?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包括:
(一)省和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上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一定時期內(連續3個月以上)對口支援的省內下一級醫療衛生機構(含縣本級);
(二)國家、省和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的援外、援疆、援藏、援青、東西部協作重慶、甘肅以及魯瓊戰略合作等政策規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時間認定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三)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在完成指定對口支援任務的基礎上,按程序在“山東省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信息系統”申請并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結合實際自行簽訂對口支援協議的省內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
(四)參加國家、省和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或認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重大任務醫療衛生保障的,視為到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服務時間由省和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據實認定。
第七條?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市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和基層需求,按年度制定工作計劃,安排并指導執業醫師所在單位、縣級以下和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工作任務。委屬、委管醫療衛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相關工作任務。
第八條?執業醫師所在單位應鼓勵支持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合理安排,為執業醫師開展服務創造條件。二、三級醫療機構內科類醫師、疾控中心公共衛生醫師晉升副高職稱前,已完成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又完成不少于3個月的醫防融合培訓的,同等條件下單位優先推薦。
第九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選派前和完成醫療服務后,所在單位和受援單位應在單位網站和公告欄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十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應全脫產在縣級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未全脫產的不予認可。所在單位要正常發放執業醫師基本工資,按照不低于本單位職工平均績效水平保障績效工資。
第十一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期間,視為滿足期間職稱晉升工作量要求。
第十二條?縣級以下和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執業醫師服務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加強管理和服務,創造條件讓執業醫師多為基層衛生事業發展和群眾健康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三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實行考核評價制度。服務結束后,縣級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價建議,如實填寫評價表,交執業醫師所在單位確認。提出不合格評價建議的,應在評價表上注明情況理由。評價表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不合格的,當次服務時間不得記入累計服務時間。
第十五條?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加強工作監督和評估。對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情況開展不定期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管理服務失職瀆職的單位嚴肅問責處理。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以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為確保政策連續,確定2022年度和2023年度為過渡期。過渡期內非因本人原因,未能完成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前到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單位書面申請,可以申報當年度副高級技術職稱,但應在申報年度后2年內完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