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為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加強全省醫保按病種付費工作,現將修訂后的《青海省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辦法》印發你們,并就做好按病種付費工作作如下通知,請一并執行。
一、嚴格執行按病種付費政策
根據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各級醫療機構按病種付費辦法執行情況和反饋的意見,考慮近兩年醫療費用增長因素,我局修訂了《青海省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辦法》,調整了部分病種目錄及支付標準。請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嚴格執行,盡快組織實施。
二、及時更新完善醫保信息系統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要及時更新完善職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立按病種付費的結算模塊;省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更新省級職工和全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完善按病種付費結算模塊。醫保信息系統更新完善工作要在通知印發之30日內完成。
三、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按病種付費的管理服務、督導檢查、統計分析等工作,及時發現、解決、反饋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按病種付費工作順利推進。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