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亞光委員:
???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醫用耗材聯盟帶量采購工作的提案收悉,我們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進行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
您提出的完善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制度,探索建立高值醫用耗材聯盟采購機制,積極推動集中采購常態化的建議,我們在工作中已有所考慮。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局會同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等部門積極有序推進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一)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在總結藥品集采成功經驗基礎上,充分吸收地方好的做法,結合高值醫用耗材特點,開展了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價格從1.3萬元下降到700元左右,大幅擠出中間環節水分,顯著減輕患者負擔。全國患者已于2021年1月用上降價后的產品。目前,采購進度符合預期,中選支架供應平穩。同時,已啟動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正在積極籌備前期準備工作。
(二)加強頂層設計,出臺規范性文件。2020年6月,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7部門發布了《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為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提供總體規范和要求。
(三)指導推動地方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聯盟采購是一種高效的組織體系,有利于區域之間的溝通交流,促進問題解決,把局部的經驗變成全系統的智慧,進而轉化成整體治理效能。目前,所有省份均以獨立或聯盟形式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覆蓋導引導絲、骨科創傷類、吻合器、補片、膠片、冠脈球囊、人工晶體等醫用耗材。
二、關于形成統一醫用耗材分類編碼
為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用耗材分類和編碼標準,進一步拓展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國家醫保局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藥監局共同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試點做好第一批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工作的公告》。按照公告有關要求,2021年1月起,組織開展9大類69個品種實施唯一標識工作,各相關部門重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注冊、采購、使用等環節編碼銜接應用。目前已研究確定第二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品種和有關要求,逐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
三、關于科學制定醫保支付標準
《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明確“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集中采購高值醫用耗材,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中選價格確定,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不高于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探索醫保支付標準協同,通過合理設置掛網價、醫保支付標準和報銷比例,避免患者費用負擔增加。
四、下一步工作考慮
您的提案對我們工作很有參考價值。下一步,我們將在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協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不斷總結經驗,根據耗材特征“一品一策”精心組織,重點將部分臨床用量較大、采購金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采,并逐步擴大采購范圍,減輕群眾就醫負擔。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標準政策,引導醫生及患者優先使用集采中選產品,促進醫用耗材市場價格形成。同時,逐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政策實施,圍繞醫用耗材治理,拓展唯一標識在醫藥、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