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醫保經辦能力,我市制定了《孝感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經辦規程(試行)》(以下簡稱《經辦規程》),定點醫藥機構申請、協議簽訂、協議履行、定點醫藥機構動態管理實現全市統一,達到了醫藥機構少跑腿、群眾就醫更便捷、醫保經辦更規范的目的。
一、市域內定點“同標準”
我市自去年就著力推動定點醫藥機構互通互認,醫藥機構向所在轄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準入后,即可實現全市定點互通互認。此次下發《經辦規程》,統一了全市定點申請資料、認定要求及協議簽訂,醫藥機構在市域內任一地點申請定點實現“同標準”。各定點醫藥機構今后只簽一份服務協議,全市互認、全市統一,極大減輕了醫藥機構辦事成本。
二、市域內就醫“同服務”
隨著市域內人員流動越來越頻繁,“居住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人群越來越多,很多參?;颊呓洺R弥l票回參保地報銷。全市協議管理經辦統一后,參保人員在市域內定點醫藥機構住院、購藥享受“同服務”,即按照全市統一的待遇標準“一站式”直接結算,解決參保人員來回跑路及墊資壓力大的問題,參保人員住院購藥方便快捷、結算清單明明白白、基金支付規范安全。
三、市域內經辦“同管理”
我市醫保部門按照“統一經辦服務、統一定點管理”要求,在協議管理方面提高統籌層次,采取分區授權各縣(市、區)開展協議管理,統一全市經辦流程、統一全市協議文本、統一全市醫保待遇。全市經辦機構按照《經辦規程》,將申請定點醫藥機構認定結果上報至市醫保中心,由市醫保中心統一公示及發文,統一開通全市結算權限,統一向社會公布全市定點醫藥機構信息。責任劃分更加明晰,有助于防范管理風險,更好地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提高經辦機構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