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衛醫函〔2021〕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各醫療單位:
為加強醫療機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現就我省貫徹落實《辦法》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辦法》頒布實施,對于加強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科學合理使用抗腫瘤藥物,保障腫瘤患者安全和有效治療具有重要意義。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組織領導,明確各級各部門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監管體系,加強藥學人員配備,加大工作力度,通過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的管理,促進抗腫瘤藥物合理使用。
二、加強宣教,做好全員培訓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要運用多途徑多形式,廣泛宣傳《辦法》頒布實施的重要作用和意義,加強對社會公眾和腫瘤患者的宣傳教育,推廣腫瘤防治健康知識,提高全社會對腫瘤疾病的科學認識,消除腫瘤治療領域的誤區,樹立科學的治療理念。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特別是基層醫務人員抗腫瘤藥物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腫瘤疾病診療規范、診療指南、臨床路徑及藥品說明書等知識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水平。
三、加強監管,建立健全考評機制
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抗腫瘤藥物分級管理要求,建立抗腫瘤藥物遴選和評估制度;加強對本機構醫師處方權的授予、考核等管理,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將抗腫瘤藥物處方點評和用藥醫囑審核結果納入醫師定期考核、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業務考核。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轄區醫療機構抗腫瘤藥物分級目錄制定指導工作,將醫療機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系;將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情況作為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評價考核重要內容,納入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定期進行督導檢查,推進抗腫瘤藥物管理工作深入順利實施。
省直醫院要于2021年3月31日前將本機構抗腫瘤藥物分級管理目錄(附件)報送至省衛生健康委醫政處。
聯 系 人:張偉玭
聯系電話:0311-66165716
電子郵箱:yizhengchu@heb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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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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