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強化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監管,防控委托生產風險隱患,督促醫療器械注冊人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第八分局結合轄區實際,持續探索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生產監管工作機制。
??? 一是調研先行。按照省局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生產監管政策研究工作總體安排,牽頭醫療器械注冊人委托生產監管研究工作,通過收集國內外監管信息、實地調研、問卷調查、集中研討、征求意見等方式,掌握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的特點、難點、關鍵點、風險點,集思廣益收集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對策,初步完成調研報告和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的編寫。二是以會代訓。通過召開座談交流會的形式,集中學習《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法規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法規要求和注冊人的主體職責。三是明確重點。根據調研掌握的一手資料,在制定檢查方案時,將注冊人的人員配備、變更控制、委托生產管理、不良事件監測等上市后管理、雙方體系的銜接有效性等作為檢查的重點內容。四是雙向檢查。結合轄區注冊人委托生產的特點,在開展注冊人委托生產檢查時,雙向同步對受托生產企業開展現場檢查,以更好地評估委托方和受托方的體系有效銜接情況。五是閉環管理。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在監督企業落實整改的基礎上,及時對企業的負責人和管理者代表進行約談,進一步告誡和督促注冊人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