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療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保障制度,提高按照“單建統籌”方式參保職工的待遇水平,現就為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單建統籌”退休參保職工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適用范圍
??? 按照“單建統籌”方式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落實“單建統籌”醫療保障待遇的用人單位退休職工;未連續按照“統賬結合”方式繳費的用人單位職工,可在退休時一并辦理。
??? 補繳辦法及標準
??? 職工本人自愿申請,可以補繳按“單建統籌”方式與按“統賬結合”方式的繳費差額,補繳費用不退還。
??? 已按《日照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停產困難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等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意見》(日政發【2010】63號)“單建統籌”方式參保的退休人員,補齊與按“統賬結合”方式參保的繳費標準差額10000元。
??? 其他以“單建統籌”方式參保人員以辦理補繳費用時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按2%的比例補繳單位繳費差額;2013年1月1日后退休的,按2%的比例補繳在職期間繳費年限的單位繳費差額,補繳后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應補足10年。
??? 個人賬戶待遇
??? 補繳后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享受“統賬結合”醫療保障待遇。個人賬戶以本人上年度發放的最后一個月(新退休人員以退休后第一個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以5%的比例按月計入。
日照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