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初,國家衛生健康委頒布新修訂的《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責任,優化了診斷和鑒定流程,縮短了辦理時限,對促進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規范化、法制化、信息化,以及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職業病診斷工作專業性、公益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強,直接關系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為做好《辦法》的宣傳貫徹,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近日,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通知,提出工作要求。
??各市要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做好解讀和宣貫工作,為《辦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各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衛生健康監督機構和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要認真學習,準確理解、全面掌握有關規定。
??為方便勞動者職業病診斷,省衛生健康委要求,原已取得職業病診斷批準證書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證書有效期內應當繼續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證書有效期到期后擬繼續開展職業病診斷工作的,應當在自證書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健康委備案。到2021年10月底前,確保達到“每個市至少有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的目標要求。
??為保證職業病診斷工作的質量,省衛生健康委指定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省級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機構,負責定期組織開展職業病診斷機構質量控制評估,建立健全診斷機構質量控制檔案,定期通報質量控制評估結果。職業病診斷醫師應當按照《遼寧省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要求,參加職業病診斷醫師相應專業的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培訓應不少于16個學時。每年繼續醫學教育應不少于2學分。
??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的索證程序,推動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