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慶油田社保中心:
?? 為進一步落實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醫藥機構準入、退出和參保人員就醫、購藥,現就全省定點醫藥機構經辦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全省各統籌區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包括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診所、村衛生室、零售藥店等實行協議互認。
? ? 二、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制定本統籌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準入退出業務經辦規程,做好本地區醫藥機構的準入退出、信息變更等工作。市(州)本級與區(市)醫保經辦機構對定點醫藥機構不重復進行準入。
??? 三、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相關規定,完善協議內容,與評估合格的醫藥機構協商談判,達成一致的,雙方自愿簽訂醫保協議。原則上,由市(州)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藥機構簽訂醫保協議,并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 四、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指導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對本統籌區協議管理的定點醫藥機構開展協議管理、費用審核、考核、稽核等工作,結果互認共享。
??? 五、各市(州)醫保經辦機構指導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對定點醫藥機構進行編碼動態維護和信息系統改造,確保協議互認的定點醫藥機構實現本地和異地刷卡直接結算。
???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甘肅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