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健康呼和浩特2030”實施方案>的通知》(呼黨發〔2018〕14號)精神,推動《關于印發健康內蒙古行動202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內健推委發〔2021〕2號)任務落實,有效推進全市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改革創新,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強化政府、社會、個人責任,加快推動衛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務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體系,普及健康知識引導群眾建立正確健康觀,加強早期干預,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延長健康壽命,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設健康呼和浩特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引導重點人群早期發現疾病,控制危險因素,預防疾病發生發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40歲以上人群體檢測肺功能。加強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功能檢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歲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分別下降到9/10萬以下、8.1/10萬以下,40歲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曉率分別達到15%以上和30%以上。
三、主要指標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肺功能儀的比例達到50%以上;配備肺功能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個機構不少于1人接受全程培訓,并通過考核;配備肺功能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功能儀使用率達到90%以上。
2、推行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將肺功能檢查納入40歲及以上人群常規體檢內容。
3、加強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功能檢查能力。40歲及以上人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檢查肺功能1次。
四、任務措施
1、市衛生健康委組織落實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普及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知識、提升呼吸系統疾病防治素養水平,加強生活方式干預,注意危險因素防護。努力提升基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強基層專業人員培訓,配備必需的醫療設備和長期治療藥物。加強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的管理,有效控制慢性呼吸系統疾病。
2、市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牽頭,逐步將肺功能檢查納入40歲及以上人群常規體檢內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發現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時提供轉診服務。推動各地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肺功能檢查儀等設備,做好基層專業人員培訓。
3、市衛生健康委落實分級診療制度,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篩查干預、診斷、治療、隨訪管理、功能康復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務,提高基層慢阻肺的早診早治率和規范化管理率。
4、市科技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加強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運用臨床綜合評價、鼓勵相關企業部門研發等措施,提高新型疫苗、診斷技術、治療藥物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經濟負擔。
五、保障措施
1、健康呼和浩特行動推進委員會負責健康呼和浩特行動的組織實施,統籌政府、社會、個人參與健康呼和浩特行動,協調全局性工作,市衛生健康委指導各旗縣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研究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并協調落實,組織開展行動監測評估和考核評價。
2、各旗縣區將落實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專項行動工作組負責推動落實有關任務。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各負其責。
3、考核評估工作由推進委員會統籌領導,專項行動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在推進委員會的領導下,行動工作組圍繞行動提出的年度目標指標和措施落實,健全指標體系,制定考核評估工作方案,對指標完成情況和重點任務的實施進度、效果進行年度考核評估。
六、考核評估
按照健康內蒙古行動推進委員會制訂的考核評估實施方案開展考核評估,專項行動工作組根據考核評估情況形成專項行動實施進展報告,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形成總體評估報告,經推進委員會同意后上報呼和浩特市政府并通報各有關部門和各旗縣區黨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