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醫保辦函〔2022〕17號
省直醫保各參保單位、有關定點醫療機構:
??? 為確保省直參保人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方便門診就醫、購藥和結算,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門診慢特病患者可在任意一家省直門診慢特病治療定點醫院就醫、購藥,并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直接結算相關費用。
??? 二、符合使用門診特藥條件的患者,可按規定向特藥定點醫院提交相關鑒定材料,醫療機構審核通過并上傳醫保信息系統后,參保人員可即時領取《特藥手冊》,享受特藥待遇,省醫保中心暫不再進行復核。
??? 三、取得門診特藥資格的患者可在任意一家省直特藥定點醫院就診,經醫保辦(科)上傳處方后,直接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在醫院或特藥定點藥店購藥。特藥門診處方一次性開藥量由一個月放寬至三個月。疫情期間患者使用特藥的有效日期到期,仍需使用同一種特藥的,系統自動延期3個月。
??? 四、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恢復原管理辦法的時間根據疫情變化另行通知。
山西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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