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辦中醫函〔2020〕13號
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福建省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閩委發〔2020〕7號)精神,為進一步發揮基層中醫館在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4月省衛健委遴選了19個基層中醫館作為精品中醫館,安排經費支持開展提升建設。現就做好基層精品中醫館項目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內容與要求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鄉鎮衛生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診療區(中醫館)建設指南》(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6〕32號)進一步開展提升建設,全面達到指南要求,完善中醫藥科室設置,規范中醫藥服務,提升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開展自評工作
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為1年。建設完成后,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項目單位(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省衛健委制定的《2020年度基層精品中醫館建設項目評審驗收評分細則》(見附件)開展自評工作,并將自評表和自評報告報省衛健委中醫處。
三、組織評審驗收
根據各項目建設和自評情況,省衛健委將根據《2020年度基層精品中醫館建設項目評審驗收評分細則》,適時組織評審驗收,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建設過程中的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省衛健委中醫處聯系人:陳明俊,電話:0591–87833674。
附件:2020年度基層精品中醫館建設項目評審驗收評分細則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2月4日
??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