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關于轉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規定,結合亳州永康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標準實際執行情況,經研究,同意該公司繼續按原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一、有固定病床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按實際占用床位數,執行標準2元/床.天。
二、無床位的醫療衛生機構,以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量計費,按下列標準收取:
日醫療廢物產生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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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費標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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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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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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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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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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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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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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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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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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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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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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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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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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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批收費執行標準為最高收費價格。實際收費價格可以與相關醫療機構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協議約定。
四、醫療廢物處置費已包括廢物存放、包裝、運輸、定點收集、轉運工具、消毒和規范化處置等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擅自增加、分解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五、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費屬經營性服務收費,公司接文后,請登錄網上辦事大廳辦理《安徽省服務價格登記證》同時,在收費地點或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舉報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價格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本標準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有效期1年。期滿前兩個
月需重新申報審核。執行期間,若國家和省頒發新的規定,一律遵循新規定執行。
?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