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全省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7部委《關于反饋2020年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意見的函》(國衛監督函〔2021〕48號),針對存在問題,按照整改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實施“健康中國”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健康工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整改任務,找出差距,補齊短板,壓實責任,多措并舉,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建設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切實提升群眾看病就醫幸福感獲得感,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關于“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建立綜合監管制度認識不深、落地不實”的問題
1.河北省個別地方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存在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業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學習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準的問題,在學習貫徹、認識落實上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還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存在“上熱中溫下涼”現象。
整改措施:
(1)各級人民政府及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部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對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重要意義的認識,將《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指導意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冀政辦發〔2019〕2號)等黨中央、國務院及我省政策文件納入各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學習內容。
(2)把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工作納入各級政府深化醫改重要內容、融入健康河北建設的大局。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明確部門職責,推動綜合監管各項目標任務在河北落地落實。
(3)把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情況納入省政府重大事項督察范圍,將各級政府和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其綜合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掛鉤。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明顯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2.多個部門對綜合監管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難點查擺不夠、分析不透。個別部門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情況。河北省級聯席會議制度、綜合監管督察工作機制以及石家莊市、邢臺市聯席會議制度仍停留在文件出臺和相關制度建立上。部門間齊抓共管、聯合懲戒力度還顯薄弱,離真正建立全流程監管、協同監管的有效機制還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各級政府成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領導小組,組長由各級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切實落實政府領導下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2)各部門進一步完善責任清單,明確監管責任,研究解決制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衛生健康部門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調動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落實權威有效督察機制,建立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對市級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每兩年督察一遍。
完成時限:2022年取得明顯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二)關于“綜合監管尚未形成合力,綜合監管協調機制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1.綜合監管定期溝通尚未形成常態化機制,相關部門工作聯動還停留在聯合發文、專項整治和典型案件查辦等方面,缺少統一協調和部署。
整改措施:在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領導小組領導下,推進聯席會議成員及聯絡員會議常態化、制度化。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聯絡員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通過聯席會議成員會議和聯絡員會議,進一步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推進監管資源信息共享和監督執法結果定期通報,增加部門聯合日常監督和聯動執法頻次,加強“警醫聯動”等醫療衛生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等機制建設,促進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形成監管合力。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明顯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2.醫保基金對于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省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多年未調整。
整改措施:堅持以醫療、醫藥、醫保、醫價“四醫聯動”為牽引,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醫保部門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按照國家要求,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規定程序納入醫保支付。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明顯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醫保部門,各級衛生健康部門。
3.一些部門對協同機制的認識還不到位,部門間信息通報、線索移交主動性不夠,發現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線索不能及時移送。
整改措施:建立線索移送和反饋等長效監管機制,明確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職能,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厘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健全聯合執法、定期通報、線索移交、重大事項協調和重大案件查處等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4.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應用系統尚未實現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同步建設。
整改措施:推進“互聯網+綜合監管”系統建設,加快實現各部門、各層級及衛生健康行業內部各領域信息的互聯互通,打通信息壁壘,確保部門間信息共享和統一應用。
完成時限:2022年底取得初步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三)關于“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還未形成”的問題
1.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還需進一步壓實,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的意識還有待加強。個別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松散、粗放,對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民營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意識淡薄。
整改措施:醫療機構嚴格遵守《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在依法執業、規范服務、服務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方面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明確我省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內容和自查頻次,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日常自查,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自查。制定《河北省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表》和《河北省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承諾書》,加強檢查指導,將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我管理情況與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行政處罰、信用信息掛鉤。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各級衛生健康部門。
2.檢查中發現,部分省屬和市屬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落實有待加強,財務預算管理水平不高。實地檢查的河北省人民醫院未配備總會計師。
整改措施:加大省直公立醫院預算管理培訓力度,進一步督促各級公立醫院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健全公立醫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對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設備購置支出、負債、對外投資、資金結余使用等加大監管力度。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意見》(國衛財務發〔2017〕31號)要求,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河北省人民醫院2021年底前配備總會計師。
完成時限:2021年底取得明顯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各公立三級醫療機構、各級財政部門、各級審計部門。
3.白塔鎮中心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不規范,醫療廢物暫存間內醫療廢物未及時分類存放。邢臺市媚思嘉醫療美容門診部,現場檢查時無有資質醫生,負責人不配合檢査,不提供藥品和器械出入庫記錄等相關材料。
整改措施:邢臺市政府已責成邢臺市衛生健康委對白塔鎮中心衛生院和邢臺市媚思嘉醫療美容門診部進行了嚴厲查處。邢臺市衛生健康委舉一反三,在2020年第四季度開展了全市民營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機構專項督查、醫療廢物處置專項監督檢查、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專項督察。省衛生健康委把非法醫療美容、抗(抑)菌制劑等專項整治行動作為2021年度工作重點,集中力量,重拳整治,務求實效。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責任單位:邢臺市政府、各級衛生健康部門。
4.政府監管手段相對單一,仍以行政監督為主,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手段進行綜合監管的力度不夠。
整改措施:促進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全面落實聯合懲戒機制,認真總結唐山、石家莊“信用+綜合監管”試點先進經驗做法,在全省推廣和拓展信用+綜合監管工作,推行“智慧衛監”,探索非現場執法和線上執法。完善以行政許可準入、行政處罰等信息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等級評審、評先評優等的掛鉤機制,多途徑、多方式加大綜合監管力度。
完成時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5.社會團體和第三方參與行業監管職責任務不明確、力度不夠,行業自律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
整改措施:積極培育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加強對行業組織的領導,明確各行業組織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中的作用和地位,通過授權委托等方式明確行業協會的職責和權限,引導和支持行業組織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鼓勵社會團體和第三方在制定行業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執業行為、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面進一步發揮積極作用。委托各行業協會(學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行業培訓、信用評估、效果評價等工作,推動監督執法和行業自律良性互動。
完成時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行業組織等社會團體和第三方機構。
(四)關于“衛生健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比較薄弱”的問題
河北省平均每萬人口監督員0.43人,遠低于每萬人口 1-1.5人的配置標準。監督隊伍年齡老化,40歲以上監督員占62.5%.全省還有20家衛生健康監督機構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超過全國此類型機構總數的三分之一,依法履職所需經費不能全額保障,以罰代管的情況仍然存在。省級機構目前不再承擔行政執法職能,地市、縣級機構未得到加強,執法車輛、執法設備等不能滿足工作實際需要。區縣級監督機構執法力量薄弱、執法能力不強,與到2020年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衛生行業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目標尚有較大差距。藥監等部門同樣存在執法力量不足、專業人員缺乏等情況。
整改措施:省衛生健康委積極協調省委編辦,給予政策支持,明確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性質、定位、人員身份、經費保障,推動市、縣兩級政府進一步增加衛生監督執法機構人員編制,按每萬人口 1-1.5人的國家配置標準配備衛生健康執法人員。完善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執法車輛、設備購置等保障政策,按照現行財政供養渠道和單位性質,根據實際工作開展需要加強經費保障,全面杜絕以罰代管現象。各級政府貫徹落實《基本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充實基層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加強衛生健康、藥監等部門執法隊伍建設,培樹實訓基地,加強骨干培養,提高執法能力,規范執法行為,打造裝備優良、素質過硬的監督執法隊伍。
完成時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編辦、各級人社部門、各級財政部門、各級衛生健康部門。
(五)關于“一些單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的問題
一些單位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一些單位和個人未嚴格執行體溫篩查、健康碼核驗等健康監測措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有待加強。檢查時發現,一些農貿市場未每日登記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未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制度;個別生肉銷售商戶未能提供當日購進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肉類銷售相關證明公示管理不規范,產品溯源制度落實不到位。個別賓館近期未記錄入住旅客及訪客體溫。個別學校臨時處置場所環境簡陋,地面上一米線安全距離標識模糊。
整改措施:各級政府嚴格落實“內防反彈、外防輸入”各項任務,按照“政府主導、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則,壓實“四方”責任,抓細抓實疫情防控“十個常態化”30項重點措施,重點加強對農貿市場、賓館、學校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嚴格執行體溫篩查、健康碼核驗、產品溯源、一米線安全距離標識等各項防控措施。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提高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和防控意識。
完成時限:2021年4月取得成效,相關工作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各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成員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府主導。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增強督察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擔負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政治責任,不折不扣落實好督察整改任務。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切實將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為全面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各級各部門按照專人負責、專項推進、專門檢查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履職盡責,扎實抓好各項整改工作。
(三)提升整改力度,切實整改到位。對本次督察反饋的問題,要深挖根源、舉一反三,堅決整改、不留死角。能夠馬上解決的,集中攻堅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時間的,嚴格時限要求限期見效;需要持續推進的,不折不扣按時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最終徹底解決相關問題。同時強化督導檢查,持續跟蹤問效,堅決杜絕搞形式、走過場,確保各項任務在河北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