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藥品第三方物流事后監管和疫苗儲運環節質量管理,根據2021年度全省藥品監管工作部署,省局于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組織對部分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和疫苗配送企業開展飛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現將檢查結果公示如下:
?? ?一、執法人員:省藥監局:陳友鐘、鐘啟秋、方小為、劉瞾、鄭夢婷;福州稽查辦:林麒;廈門稽查辦:嚴瑩波;三明稽查辦:陳峰。
??? 二、被檢查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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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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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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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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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鷺燕中宏醫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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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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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康仁醫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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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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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藥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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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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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漢豐醫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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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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鷺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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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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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外運醫藥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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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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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豐醫藥供應鏈(福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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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
???對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參照《福建省藥品第三方物流技術指南(試行)》,重點檢查其在機構和人員設置,質量管理與制度規定,設施與設備配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等方面合法性、合規性以及遵守和執行藥品GSP等情況。
???對疫苗配送企業,重點檢查其遵守《疫苗管理法》、藥品GSP、《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等法規規范情況。
??? 四、檢查結果
?? 檢查發現個別企業庫區分區分類及貨位區域標識不夠完善;藥品堆碼垛不規范;已辦理驗收的藥品未及時移入合格區;質量管理制度內容描述、表達不貼切;培訓記錄不完整,對法律法規及第三方物流管理操作規程培訓內容不全;結合藥品第三方物流和自動化管理的相關崗位職責、質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尚未建立健全。個別企業的計算機系統對庫存疫苗的有效期無自動跟蹤和控制功能;驗收人員未做到對生產許可持有人提供的疫苗溫濕度證明文件逐一檢查、核對;未對保溫箱做定期檢查、清潔和維護。
?? 對企業存在的缺陷問題,執法檢查人員已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并由轄區藥品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跟蹤企業整改落實。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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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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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相關單位轉載或引用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信息時,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藥品的宣傳報道應當全面、科學、客觀、公正”等有關法律規定,否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對信息作進一步解讀,應作必要的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