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生產企業:
?? 根據《關于公布全國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GY-YD2021-1),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現對本市未中選藥品使用工作做如下提示:
?? 第四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本市未中選原研藥及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企業主動降價至本市中選價以下的(含中選價),將不作為“價高藥”,提高個人自負比例。對應中選藥品完成約定采購量后,該未中選藥品不受優先采購限制和相關考核影響。
?? 已在本市掛網銷售的未中選原研藥及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生產企業如自愿將本市采購價調整至同品種中選價(含)以下的,請于2021年4月13日前提交價格承諾函(格式自擬)至市藥事所,逾期不再受理。
?? 特此提示。
?? 受理窗口:社會服務科
?? 聯系電話: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 傳????真:021-31773270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