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醫藥創新加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創新藥產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期。2025年7月1日,國家醫保局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醫保發〔2025〕16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隨后7月10日印發《2025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二者以全鏈條、多層次的制度創新,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藥支持體系,展現了醫保從“被動支付”向“戰略引導”的深刻轉變。通過“政策破局”態度鮮明支持真創新,以“支付革命”激活創新藥市場分層,用“臨床落地”確保創新藥惠民實效,借“國際視野”拓展創新藥海外發展空間。這一系列改革舉措,既堅守了“基本醫保保基本”的民生底線,又通過商保目錄為前沿創新提供支付通道展現了中國在醫藥創新領域的制度智慧和實踐創新。
??? 一、政策破局——態度鮮明支持真創新
??? 鼓勵創新藥發展是提升臨床用藥水平、增進人民健康福祉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我國創新藥醫藥產業自主創新的關鍵舉措。《若干措施》通過三醫協同治理模式,針對創新藥構建了覆蓋研發、準入、臨床使用及多元支付的全鏈條政策支持網絡。該文件包含5大方面16條具體舉措,直指創新藥領域同質化競爭加劇、支付渠道單一、臨床落地難等深層次問題。表明了國家醫保局從頂層設計著手,系統構建創新藥支持體系,旗幟鮮明地提出“真支持創新、支持真創新、支持差異化創新”的政策理念。從研發端賦能到支付機制創新,這套全鏈條、系統化措施標志著我國創新藥支持體系實現了從碎片化供給到系統化構建的歷史性跨越。
緊接著國家醫保局于2025年7月10日正式印發的《工作方案》,這一重要舉措正是對《若干措施》支持創新藥政策的具體落實和深化。《工作方案》的一大亮點即是:首次明確設立“商保創新藥目錄”, 與基本醫保目錄形成分層保障、功能互補的制度架構。《工作方案》中明確了,新增的商保創新藥目錄,主要聚焦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暫時無法納入基本目錄的藥品,表明了醫保局明確樹立醫保商保協同發展的政策導向。
??? 二、支付革命——雙目錄激活分層市場
??? 醫保局始終持續深化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改革,在堅持“保基本”的基礎上,大力支持創新藥發展。7輪調整,累計將149種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2024年新納入醫保目錄的91個藥品中,有33個實現了“當年獲批、當年納入”。新藥從獲批上市到納入醫保目錄獲得報銷的時間,已從原來的5年左右降至1年左右,約80%的創新藥可以在上市2年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這一系列改革顯著提升了創新藥的可及性,充分體現了基本醫保在保障群眾用藥需求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 在鼓勵創新藥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我國創新藥領域同質化競爭加劇、創新藥企業價格期待與醫保支付能力尚有落差、多元化支付能力薄弱等問題還未解決。 如何兼顧“基本醫保保基本”和“大力支持創新藥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多層次的用藥需求”成為醫保局的新挑戰。在此背景下,醫保局創新性地提出了“基本醫保+商保創新藥”雙目錄制度,用藥需求大基金可以承受的依舊準入基本醫保,臨床創新價值明確但超出醫保支付能力的高值創新藥則納入商保創新藥,商保充足的市場資金成為高值創新藥提供新的“支付艙”。流程上商保目錄與醫保目錄同時申報,同步調整,程序基本一致,企業可以自主申報納入醫保藥品目錄或者商保創新藥目錄,也可以同時申報兩者。
??? 此外商保目錄的制定充分尊重商業保險公司的市場主體地位,《工作方案》中明確指出商報目錄的評審專家、測算專家、價格協商專家均涵蓋熟悉商業保險管理方面的專家,商保專家對于一個藥品能否進入商保創新藥目錄,以及價格協商,具有重要的決策權。“雙目錄”同步調整機制體現了創新藥市場的分層需求,基本醫保目錄繼續承擔“保基本”功能,商保創新藥目錄則聚焦于臨床價值高但超出醫保承受力的藥物,為創新藥提供市場溢價空間,落實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全鏈條協同。
??? 三、臨床落地——破除創新藥“最后一公里”的壁壘
??? 創新藥從研發到上市,最終能否惠及患者,關鍵在于能否順利進入醫院并應用于臨床。然而,長期以來,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一品兩規”政策、藥占比考核等因素,成為創新藥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障礙。《若干措施》中明確要求醫療機構不得以用藥目錄數量、藥占比等為由限制創新藥配備,并允許醫保談判藥品和商保創新藥突破“一品兩規”限制,這一政策直擊創新藥進院的核心痛點。過去,醫療機構受限于品規總量控制和“一品兩規”要求,往往優先配備基礎用藥,導致許多臨床價值顯著的創新藥難以進入醫院采購目錄。而《若干措施》通過取消數量限制、鼓勵醫療機構3個月內召開藥事會、建立臨時采購綠色通道等舉措,疏通創新藥進院堵點。
??? 同時對創新藥病例還可實行“特例單議”支付機制,避免DRG/DIP支付方式對高價值創新藥的誤傷。對于今年新商保創新藥目錄藥品,醫保部門也給予了落地保障,實施“三除外”:不納入病種付費、不占藥占比、不參與集采替代監測。這些措施與廣東、上海等地先行試點的經驗形成聯動,共同構建了一個從研發、準入到臨床應用的完整支持體系,不僅回應了創新藥企業對藥品快速進院回籠資金的訴求,更通過制度性安排確保了創新藥從“紙面準入”到“臨床惠及”的真正落地,為我國醫藥創新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 四、國際視野——驅動中國創新藥出海
??? 近年來,中國創新藥領域成果頻出,在政策引領與地方實踐的雙重驅動下,中國創新藥出海正步入加速通道,《若干措施》更是為創新藥出海構建起全方位支持體系。價格上,借鑒國際經驗,按企業自愿原則對部分創新藥實行談判價格保密,針對商保創新藥目錄藥品探索更嚴格的價格保密機制,增強海外價格競爭力。區位規劃上,支持創新藥企業借助港澳獨特優勢走向世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面向東南亞、中亞及其他“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搭建全球創新藥交易平臺。數據應用上,推動醫保數據用于研發,鼓勵商業健康保險擴大投資,培育長期資本,筑牢創新藥出海的研發根基。
??? 實際上在《若干措施》發布前,我國部分沿海地區依靠地緣優勢已通過先行先試積累了創新藥出海的寶貴經驗。2021年,科賽拉經特許藥械通道落地海南博鰲樂城,又在2023年一年內實現從進口新藥到國產創新藥的身份轉變;2023年,香港依托“1+”新藥審批機制,助力復星凱特CAR-T通過特殊模式,11個月完成東南亞準入。這些實踐不僅驗證了區位優勢與制度創新的協同效能,更勾勒出中國創新藥突破全球市場的可行路徑。展望未來,我國將持續加碼創新藥出海布局。一方面優化政策,在研發支持、市場準入等方面發力;另一方面深化港澳合作,發揮其橋頭堡作用,鼓勵更多地區搭建交易平臺。通過多方位舉措,推動中國創新藥拓展全球市場,提升生物醫藥產業國際競爭力。
??? 五、結語:醫保支持創新藥的“中國方案”
??? 中國醫保改革正實現從“被動買單”到“主動引導”的深刻轉變,通過價值購買推動產業從同質化競爭邁向真創新。醫保支持創新藥的“中國方案”的獨特之處在于:既堅持醫保“保基本”的民生保障,又設立創新藥商保目錄為前沿療法提供支付空間;既發揮戰略購買優勢,又建立創新藥價格保護機制。在這場全鏈條改革中,醫保政策與產業創新形成良性互動,既彰顯了中國特色醫療保障的制度優勢,也為全球創新藥發展提供了新范式。隨著醫保支持創新藥的政策紅利持續釋放,更多患者將受益于此,中國醫藥產業也將在政策引領下實現從跟跑到領跑的跨越,為健康中國建設注入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