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藥監局公告即將于3月1日實施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企業落實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和?《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注冊/備案人的主體責任和人員崗位責任進行了更加細致、全面的規定。為學習好、宣傳好、落實好新規定,2月21日,第一分局組織轄區內8家藥械妝生產企業開展座談,共商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舉措。
??? 會上,第一分局工作人員圍繞規定出臺的背景、企業主體責任和關鍵人員崗位責任的具體內容等對“三個主體責任規定”進行解讀。8家企業代表結合實際,交流了在各自生產領域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心得體會和經驗做法。分局負責人征求聽取了企業對監管、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 通過座談,各企業紛紛表示要積極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上下功夫,保證產品安全、有效、可及,走穩高質量發展之路的每一步。企業還表示將積極參與實施“三個主體責任規定”的宣傳貫徹工作,結合企業文化建設開展宣貫,積極帶動合肥區域醫藥企業和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系統、完善地理解和落實好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 下一步,第一分局將持續強化“眼睛瞪得大大、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保持“風險隨時都在、成績每天歸零”的危機感,持續深化“一改兩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用辛苦指數換取群眾藥品安全的幸福指數和醫藥產業的發展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