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季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立法程序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建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為統領,配套出臺若干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形成獨立完備的醫療保障法律體系,是回應人民群眾期盼的現實需要,是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推進醫療保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決醫療保障改革發展整體無法可依的必然選擇。
我局自成立以來,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推進醫療保障立法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調研,多次組織召開“醫療保障法制建設”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地方部門等對我國醫療保障領域法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積極作為,主動謀劃,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編制《國家醫療保障局立法規劃(2018-2022年)》和《國家醫療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將制定《醫療保障法》作為醫保法治建設的重點內容。
三是積極開展立法前期工作,組織力量開展相關重大課題研究,研究起草涉及基金監管、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等多項內容的行政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初步草擬了《醫療保障法(建議稿)》。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為基本遵循,全面總結醫療保障改革實踐和地方立法經驗,吸納域外醫療保障立法有益經驗,積極推動《醫療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應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法治建設的期盼。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